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受伤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但是在很多的工地上都会直接出现老板欺压工人的现象的,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工伤认定了公司不赔偿。所以对于工人来说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那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职工发生工伤单位怎么办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以后,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将事故上报。
  
  2、单位需要给职工安排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职工是以下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被认定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3、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依据《行政诉讼法》用人单位有权就鉴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①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了公司不赔偿要如何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工伤的认定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受害者要及时的申请同时办理的单位要要积极的去认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损失不受侵犯,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您应该对混凝土是不陌生的,混凝土是房子或者其他的建筑工程的必需的材料。简单的来说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决定了房子的质量。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混凝土施工质量的要求。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都会签订施工合同,缴纳工程质保金,目的就是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就会予以退还,当然不符合标准的,也就不会退还了。但是也有质量合格,质保金却不予退还的,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具体的维权方法,可以一起去探......


·解聘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如何解聘?
      作为一家企业,不仅需要领导的领导才能,也需要员工的配合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适合自己所在职位的工作的能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做出果断的决定,那就是解聘。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解聘的原则以及解聘证明的书写格式。一、解聘证明的格式与样本?????????????......


·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被申请人:B(A之父),男,××岁,×族,××省××市人,现住××市××区××街××号。请求事项:因申请人的父亲B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为限......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保证。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制,开发公司往往是项目公司,项目销售完毕后,公司也随即注销。二、提高自我管理......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也是合同编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三大抗辩权均不适用于单务合同。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也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


·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如何支付?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对于那些拒不给付的现象,可以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一、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


·诈骗罪立案时限规定是多久
      一、诈骗罪立案时限规定是多久诈骗罪立案时限是没有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应当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不过要注意,虽然对诈骗罪没有立案时限的规定,但却有追诉时效的要求......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处理的关键地方在于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上,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申请商标权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商标权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准注册。同时取得商标权也是有一定的方式的,那么申请商标权的方式都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商标权的条件有哪些首先,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



·上海宝山区律师谈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开庭审理时,很多人都遇到过被告不到庭的情况。而事实上许多离婚诉讼的被告也把开庭时......



·徐州市看守所
    徐州市看守所地址位于铜山区三堡镇206国道东侧,俗称徐州三堡看守所、徐州市...看守所......



·成都医患纠纷找谁 成都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成都医患纠纷找谁成都医患纠纷如何处理第三章处置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处置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置:(一)及时协调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介入,认真听取患方投诉意见,告知其处......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网络诈骗5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已经构成诈骗罪,法定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如果进行了网络诈骗,并非有意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淘宝买东西给骗了,可以打官司吗
·父亲生前留下一房产,现母亲在一个女儿陪同下到公证处办了公证san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你好,想给看守所犯人寄东西怎么寄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我该负多少?
·购房合同中的联系电话
·以何种合理合法的诉求来起诉女方?
·一个案件可以委托两位律师吗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淘宝买东西给骗了,可以打官司吗
·父亲生前留下一房产,现母亲在一个女儿陪同下到公证处办了公证san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你好,想给看守所犯人寄东西怎么寄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我该负多少?
·购房合同中的联系电话
·以何种合理合法的诉求来起诉女方?
·一个案件可以委托两位律师吗

热门城市

·昭通律师
·海北律师
·荆州律师
·天津律师
·洛阳律师
·山南律师
·贵州律师
·济南律师
·龙岩律师
·新星律师
·保山律师
·宝鸡律师
·大足区律师
·邯郸律师
·西宁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