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身体伤害的时候,这就是员工造成的很大的伤害。因此,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相应的公司以及用人单位是需要针对于员工进行相应的的赔偿的。但是,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下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三)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二、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
  
  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鉴定流程:
  
  1、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工伤的相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确定证明;
  
  3、填写完整的生产能力鉴定提出申请表;
  
  在工作人员发生损害或患职业病被确定地认为是工伤后,经医治伤情相对牢稳后存在残疾、影响生产能力的,由雇主单位、工伤人员或其直系家属向雇主单位所在地方区、县生产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生产能力鉴定提出请求。
  
  因工负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一) 受理范围:已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1、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且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市劳鉴办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2、1995年以前的“旧工伤”,因用人单位改制、人员分流或工伤职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持原工伤事故认定档案材料,或由现用人单位出示工伤人员鉴定委托书,市劳鉴办才能给予受理。
  
  (二) 申请手续: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缴交鉴定费;
  
  (三) 鉴定时间
  
  1、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一般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
  
  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
  
  2、因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医疗终结期限未满、康复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的流程其实也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在上文介绍的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问题。其实,我们自己如果发生工伤的时候,一定不要轻易的放弃工伤的鉴定,因为工伤鉴定这是我们或许获得赔偿的主要保证。一定要及时去相关部门来进行工伤的鉴定的申请,这对于我们之后续的赔偿是十分有利的。
  
  ...

·员工提出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离职后,又不想中断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于是纷纷挂靠到其它公司,同其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真正提供劳动。这样形成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特别说明,处于灰色地带。那么员工提出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


·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法律是给予了更多保护的。为此,我国还专门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那么您知道这个规定做了哪方面的保护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


·人防工程是什么?
      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的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一、人防工程......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受伤后,职员一般都会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必须按照各地鉴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各地的鉴定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一、医疗事故丧葬费如何确定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偏远地方的农牧区,这样的赔偿标准是很少的。丧......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二、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请阅读下文。一、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组织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是必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但此时会产生一些其他后果,那么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取保候审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在违法,就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当然没有违法的事情,就直接等到时间结束,那么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认定绑架罪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形就是犯罪分子控制小孩后,再打电话跟小孩的父母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就是绑架。你知道绑架小孩,判刑是怎么判的吗?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绑架小孩如何判刑,以及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相关问题。一、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石杨路26号,电话:025-84421246会见时间:9:00-11:00,14:00-......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南京市及六合区周边地区提供债务追讨、货款追......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


·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3000会立案吗?随着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经济以来,我国的互联网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互联网从业人数迅猛增长。但是,凡事都是利弊共存的。在互联网规则逐渐建立的今天,网络侵害时有发生。而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重要的网络侵害形式,给广大网民带来诸多困扰......


·开发商逾期才交房,购房者应如何进行维权?
      一、开发商逾期才交房,购房者应如何进行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送达催告通知书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民事的案子时间是在2004、05、06年左右的当事人a文
·我要提交离婚诉讼!我是原告!我人在江西!可以通过快递寄去湖南
·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二月一号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
·银行所有账户被冻结,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如果有录音证据 上法庭的话 有多少几率免除担保责任
·判刑三年三个月交处划金还能咸刑吗?
·我结婚3,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公就去了新疆。我自怀孕一直到2015儿子1岁半都是
·我们准备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本来是个做个的但是因为某些原因现在准备合伙一起做想请你帮我写一下合同因为合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民事的案子时间是在2004、05、06年左右的当事人a文
·我要提交离婚诉讼!我是原告!我人在江西!可以通过快递寄去湖南
·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二月一号开车撞到自己家人陪吗?
·银行所有账户被冻结,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如果有录音证据 上法庭的话 有多少几率免除担保责任
·判刑三年三个月交处划金还能咸刑吗?
·我结婚3,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公就去了新疆。我自怀孕一直到2015儿子1岁半都是
·我们准备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本来是个做个的但是因为某些原因现在准备合伙一起做想请你帮我写一下合同因为合

热门城市

·红桥区律师
·马鞍山律师
·塔城律师
·岳阳律师
·沧州律师
·奉节县律师
·金山区律师
·欧洲律师
·云浮律师
·烟台律师
·大理律师
·凉山律师
·云南律师
·朝阳律师
·梅州律师
·临沧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