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在实践中,许多行为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为了使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那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一般会被定义为违约,从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为有了以上几种抗辩权,当事人就可以在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合同,从而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在德国法中,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主要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也将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归入可撤销合同的范畴。我国《合同法》第54条列举了可撤销合同形成的原因: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1、合同......


·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一、没签字的旅游合同纠纷怎么办1、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对签订旅游合同都做出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条例》也规定,旅行......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如何书写简版转让合同呢,很多现阶段转让房屋、店铺,面临房产证变更问题,个别地方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应该用一个合同进行公证,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也伴随着人们对于交易安全的认知加深,现如今,涉及到比较大宗的买卖,交易双方都会签订正规的交易合同来保障交易的顺......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


·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况的合同属于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不会再将就,而是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但实践中往往许多离婚都不是因为双方均对对方没有感情导致的,许多情况下是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的。那?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男方起诉离婚女......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入职后,应该尽快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最晚不得迟于一个月。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不和劳动者签署书面合同,而是用口头协议代替,这里就容易引发一些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不是随便签订的,更不能口头方式。那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


·同性恋者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同性恋者寻找收养对象。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承认异性婚姻组成的家庭,不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合法性,同性恋家庭不受法律的保护。从中国医学上讲,《中国精神病分类和诊断标准》规定同性恋属于性指向障碍,归于性心理障碍类的精神疾病。从中国的传......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俗话说职场如战场,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或是因为我们本身有过错,又或者是职场倾轧我们没有任何问题等等。不管我们本身有没有过错,或许都会面临这种情况,显然我们无法左右公司的决定,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那就是申请......



·代理故意伤害案作的罪轻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审判长、人民审判员:江西镜衡律师事务所依法受本案被告人陈某家属的委托......



·南京房屋买卖合同律师
    南京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解决各类南京房屋动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屋动迁安置补偿利益分......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自愿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比较简便、快捷的离婚方式,同时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候的首选。但即使在协议离婚中也是要实际办理手续的,因此也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么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自愿离......


·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您知道多少岁才不是童工吗?在未成年人当中,根据年龄的不同,分为了未成年工与童工。其中,法律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对于童工,原则上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要满多少岁的才不算童工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少岁才不是童工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


·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劳动关系最浅显的认知,最起码您应该知道自己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却返还给自己报酬,这就是劳动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其实员工在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下面我们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没结婚生了孩子,如何办理离婚再结婚
·拿多少工资都不得离开公司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本人于二零一四八月份进入昆山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做保安到二零一七九月份乙三有余请
·出租房屋给别人,如果他们*博了,房东有责任吗
·事故车辆能否得到贬值赔偿?
·我该怎么维权呢,我老公在私企老板那里干了十八年
·我想查询周宁县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没结婚生了孩子,如何办理离婚再结婚
·拿多少工资都不得离开公司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本人于二零一四八月份进入昆山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做保安到二零一七九月份乙三有余请
·出租房屋给别人,如果他们*博了,房东有责任吗
·事故车辆能否得到贬值赔偿?
·我该怎么维权呢,我老公在私企老板那里干了十八年
·我想查询周宁县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热门城市

·商洛律师
·双鸭山律师
·江津区律师
·清远律师
·济源律师
·盐城律师
·临汾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惠州律师
·眉山律师
·静海区律师
·马鞍山律师
·甘孜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果洛律师
·宿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