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
离婚后,会对孩子的
抚养权做出约定,通常是归女方所有。但是
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女方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男方可以提出变更
抚养权,由其亲自抚养。那么
离婚孩子
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
离婚孩子
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
抚养权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
离婚的应向办理
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
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2、可以向法院
起诉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
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
离婚案件,不是对原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
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起诉。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
抚养权?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综上所述,双方
离婚后,要想变更孩子
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因此,
离婚孩子
抚养权变更手续大致有两种。协商解决的话比较简单,双方签署一份变更协议即可。如果是诉讼变更
抚养权的,当事人要写一份诉讼状,然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后会组织答辩,并最终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