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现在喝酒不仅是一种常见的应酬方式,也是很多人选择排解自己压力的方法之一,那么对于有车一族就很容易出现酒驾这样的危险情况,如果在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逃逸,根据法律会进行怎样的处罚?我们将会在文中根据不同情况为您讲解。
  一、逃逸尚不构成刑事责任时的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一)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违法责任:酒后驾驶,绝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4.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逃逸构成刑事责任时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可以看出我国对醉酒肇事逃逸处罚都是相当严重的,如果不幸发生醉酒肇事,一定要第一时间救人报警并保护现场,逃逸只会增加自己的处罚,由于慌张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减轻处罚。如果您对于醉酒肇事处罚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随时联系的在线律师。
  
  
  ...

·还没有文章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事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即人身损害抚养费。那么,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被扶养人生活......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一、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申请条件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才有效呢?一、办理机构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


·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㈠案件的受理:......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那交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呢?交通事故都要赔偿,此时认定属于无责任人的话,那么是否还要赔偿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交通事故中,对方有......


·未订立劳动合同或到期后未续订的,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1、在现实生活中,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但在许多情况下,非书面的方式同样也能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可以书面、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当劳动者事实上以用人单位雇员身份从事劳......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多,诸如责任的判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具体计算公式等等。那么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补偿费应该如何分配?下面,......



·行使探望权受阻怎么办?
      一、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



·江宁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债务追讨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及借贷款追讨服务,解决当事人的......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现在有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流断裂,面临破产风险。这个时候,在各方的相互努力下,可以对这样的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可能很多人会问,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下面就来具体和您探讨一下。一、破产重整......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


·投降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和国防安全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宪......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我能告他重婚吗,你好律师
·请问23岁还可以更改姓名?
·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我该怎么办?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管不管?
·中介不给身份证是不是可以报警
·能不能起诉一个公司的,该公司以开网店的名义骗取了我的保证金和
·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
·左侧上额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偏曲。属于哪种伤 d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我能告他重婚吗,你好律师
·请问23岁还可以更改姓名?
·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我该怎么办?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管不管?
·中介不给身份证是不是可以报警
·能不能起诉一个公司的,该公司以开网店的名义骗取了我的保证金和
·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
·左侧上额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偏曲。属于哪种伤 d

热门城市

·温州律师
·保定律师
·亳州律师
·昆明律师
·合肥律师
·忻州律师
·揭阳律师
·新余律师
·桃园律师
·北碚区律师
·那曲律师
·日照律师
·山东律师
·张掖律师
·石家庄律师
·双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