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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
有问题要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 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 第四条 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 第五条 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 第八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 第九条 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 第十条 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口。 第十一条 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并附有关文件。 技术进口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进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 技术进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进口经营者取得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后,可以对外签订技术进口合同。 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时,可以一并提交已经签订的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及其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一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六条 技术进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自技术进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对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十八条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第二十条 申请人凭技术进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以技术作为投资的,该技术的进口,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查或者办理登记。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技术进口管理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的,受让人应当立即通知让与人;让与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协助受让人排除妨碍。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技术目标。 第二十六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的一方在保密技术非因自己的原因被公开后,其承担的保密义务即予终止。 第二十七条 在技术进口合同有效期内,改进技术的成果属于改进方。 第二十八条 技术进口合同期满后,技术让与人和受让人可以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就技术的继续使用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 (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 (三)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 (四)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五)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 (七)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 第三十一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 者限制出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 第三十二条 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第三十三条 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第三十四条 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口的技术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限制出口的技术需经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技术出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申请人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技术资料出口清单; (四)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三十八条 技术出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四十条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技术出口管理职责中,对国家秘密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五条 出口核技术、核两用品相关技术、监控化学品生产技术、军事技术等出口管制技术的,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进口或者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或者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非法经营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者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四十七条 擅自超出许可的范围进口或者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者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四十九条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进出口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吊销其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五十条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吊销其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第五十一条 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照刑法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对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技术进出口的批准、许可、登记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公布前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技术进出口管理的规定与本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 ·技术引进合同 1.格式技术引进合同甲方: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乙方: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 ·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总公司和__________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北京签订__________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第一章定义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 ·中外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前言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国__________州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__________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鉴于乙方有权......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承包方拿到公路工程项目后,应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可是在地质条件差的地方施工,有时候会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施工成本。这时,承包方可以向建设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损失。那么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较多一点,由于拆借合同涉及金额较多,影响范围较大。所以在签订拆借合同的时候,就要求对拆借合同方面的知识要有所认识。要不然的话,是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遇到类似问的话,您也不能着急,可以理性的进行解决。下......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无效以后会导致很多纠纷产生。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几份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几份一、股权转让概念介绍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金华律师与金华市中级法院法官对话良性互动 金华律师与金华市中级法院法官举行座谈会,座谈会上,金华律师们主要就法律援助、司法服务、审执......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办理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杀人、诈骗类、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毒品类......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由于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与法律相关的纠纷、争议,此时多数人也会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并且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也在增加,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诉讼离婚中委托律师,那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的,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1...... ·质押背书实现方法和手段 质押背书实现方法和手段一、什么是质押背书质押背书,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仓单质押没有作背书,质押并不就绝对无效。由于仓...... 相关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亡,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肇事者怎么办 ·如果车主不配合,不提供保险公司有关信息怎么办?谢谢 ·儿子和媳妇离婚的一些问题 ·你是你好,房东先动手打了我,我的脸被他们打伤了,晚上摄像头没 ·我家亲戚给别人做工程的做担保三百万,自己跟着打工,结果钱还不了了被告了也还不上怎 ·找律师咨询婚姻事宜 ·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期限 ·好心人帮帮我,我爸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离婚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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