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建设方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前,得拿到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之后通过和施工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周期、工程款等重要事项。现在生活中,有的建设方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签署合同,那么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
  一、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十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年度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前款规定的出让方案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综上所述,判断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建设方根本没有拿到土地使用权,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如建设方会核准用地,已经拿到土地使用证,只是还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则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有效。建设方应该将手续补齐。
  
  
  ...

·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
      从学校进入社会职场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很多新人进入新的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跟上公司的进度。而入职一个月之后,如果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应,无法完成任务,这时候是可以提出离职的。那么,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今天,我们收集整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对于新人,入职一个月如何提离职。其......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助您。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或支付......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


·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一、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岗位工资(PostWage)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参考......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是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的。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负责人:职务: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购买房屋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由于生活的变迁我们可能会需要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长期不会回来的话,我们都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或者是卖出去。还有很多人想要买这些房屋,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够了解,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


·支付令异议书
      异议人:A,女,××岁,×族,××省××市人,已退休,现住××市××区××路××号。异议事项:裁定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基于上述事实,异议人与申请人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怎么防范?一、股权质押回购风险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是股价下跌风险,其次是信用风险。1、标的证券股价下跌风险鉴于股票的高风险性和流动性,价格波动影响股票市值,波及其抵押价值。当标的证券大幅下跌时,其抵押价值也大幅下跌。2......


·格式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而,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与《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等原则有所冲突。所以......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及相关者的权益不被侵害而决定的。那么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1......



·贵州省各市区县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位置导航
      贵州省看守所 贵阳市第一看守所 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烂泥沟 0851-86798730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灌南县看守所
    灌南县看守所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是灌南县...关押犯罪嫌疑犯的场所。灌......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财产协议不一定就是在夫妻离婚之际才能做出,生活中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分居期间,夫妻都是可以就彼此的财产做出一个协议约定。那么您知道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财产协议除非另......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内容?一、国内购销合同是什么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什么?
      一、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什么?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由五险缴纳基数和一金缴纳基数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五险指的是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1、五险缴纳基数是什么: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如果离完债务是否还是双方都要怎么分配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不是我们单位的员工出现危险,我们需要赔偿吗
·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咨询,我付了15000元货款给一个人后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吗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单离
·没有证据怎么办。,我和我丈夫在2004年同居
·车被扣,可以要求,可以要求,但不强制的。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如果离完债务是否还是双方都要怎么分配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不是我们单位的员工出现危险,我们需要赔偿吗
·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咨询,我付了15000元货款给一个人后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吗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单离
·没有证据怎么办。,我和我丈夫在2004年同居
·车被扣,可以要求,可以要求,但不强制的。

热门城市

·双鸭山律师
·普陀区律师
·酒泉律师
·丽江律师
·渝中区律师
·渝北区律师
·昆明律师
·玉林律师
·西宁律师
·河南律师
·来宾律师
·琼海律师
·广元律师
·胡杨河律师
·武威律师
·铜川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