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要是夫妻协议
离婚的话,在签订了
离婚协议书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
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去哪里
起诉离婚才好呢?这点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去哪里
起诉离婚
1、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
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异地
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
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
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
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
离婚或判决
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
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
离婚。在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事先搞清楚自己应该去哪里
起诉离婚,否则法院不具有
管辖权,那即使提起了诉讼,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的,这样也只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而在打
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其实都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