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只有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才可以进行驾驶,这是对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有无证驾驶的行为,并且因为无证驾驶而造成了轻微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选择逃逸,是一定会受到国家的惩罚的,那么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您可以参考一下资料进行了解。
   一、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二、无证驾驶撞人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对,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我国没有相关的证件,是不可以驾驶机动车的,首先无证驾驶必须扣留机动车,并且在驾驶过程中还存在着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是可以处罚金,并检举留的。所以我们在此要提醒您,一定要在取得相关的证件之后,再对车辆进行驾驶,并且在驾驶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为上,即使发生了什么事故,一定要积极配合处理,切不可肇事逃逸。
  
  
  ...

·还没有文章
·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童工的范畴是什么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变更合同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依上述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合......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在1963年我国建立自己的条款时基本上沿用了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关于一切险的提法和责任范围。在1972年,我国对1963年条款进行修改时,“一切险”被改为“综合险”(英文名称仍是“ALLRISKS”),“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定为“除包括上述全损险和基本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对被保险货物......


·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无法办理好离婚手续,则主张离婚的一方要发起诉讼了,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程序开展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经常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伤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手续齐全的话,一个星期左右仲裁结果就会出来。职工对此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认定......


·没有收入的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司法实践中,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系家庭主妇、无业人员等有劳动能力但无收入的人员的,对于其主张的误工费损失是否应当予以支持存在较大争议。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说明: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收入人......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包给专业的公司或者团队来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工程承包。发包人一般不会把工程发包给一个供应商,把工程分包给两个供应商,这就是分包,这时候要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呢?一......


·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
      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类合同,通常,我们使用的是买卖合同,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或经验如下:@、经销和代销不清楚,实际分销中经常遇到。@、尽量不要搞成多种法律关系,实在搞不清楚,就多签订几份合同,也不要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当事人和法律关系。@、合同标题与内容不符时,以内容......



·连云港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
      连云港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县分别有一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下:连云港市看守所地址:江苏......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解决经济纠纷案件,包括债务纠纷、民间借贷、合同担保、贷款抵押、高......



·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在对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且由于股权投资的数额比较的大,可能会存在一定都风险,当然以股权的方式投资企业,也并不是什么样简单的事情,而且用股权投资企业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那么股......


·哪些情形下行政裁决应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一个朋友欠了我5000块钱,现在那个身份证的号码和,他住的
·家庭暴力可不可以起诉?,家庭暴力可不可以起诉?没有报警
·法院判决书最晚应于何时送达监狱执行?
·你好,我也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件,是与名族净水机厂家的,能电话咨
·在三亚荔枝沟被抓是女孩不知道现在在哪个看守所,想知道在那个
·学生被健身房私教骗取980元,目前已取得健身房财务信息,但私
·我被熟人骗去做连锁,丢了10万块钱,请问如何索赔san
·首付款预付完 贷款出问题了 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有一个朋友欠了我5000块钱,现在那个身份证的号码和,他住的
·家庭暴力可不可以起诉?,家庭暴力可不可以起诉?没有报警
·法院判决书最晚应于何时送达监狱执行?
·你好,我也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件,是与名族净水机厂家的,能电话咨
·在三亚荔枝沟被抓是女孩不知道现在在哪个看守所,想知道在那个
·学生被健身房私教骗取980元,目前已取得健身房财务信息,但私
·我被熟人骗去做连锁,丢了10万块钱,请问如何索赔san
·首付款预付完 贷款出问题了 怎么办

热门城市

·中南美律师
·昌都律师
·荆州律师
·张家口律师
·大兴区律师
·美加北美律师
·石河子律师
·沈阳律师
·昌江律师
·奉贤区律师
·宁河区律师
·临沂律师
·白山律师
·合川区律师
·宁德律师
·大足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