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随着
医疗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应该说
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
医疗事故。患者与医院就因此发生纠纷,且诉至公堂。那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是必须在诉讼活动呈现。
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
医疗过失行为在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
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
医疗事故患者的
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
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
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问题
1)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医学会应当自受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10日内提交有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4)医学会应当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医学会应当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
6)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7)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是必须在诉讼活动中呈现的。当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鉴定机构制作出来的,必须合法制作,而且要注意时效问题。若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建议来电咨询平台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