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以调整家庭关系为主的法律规范,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在家庭婚姻出现裂痕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办理
离婚手续。由于协议的方式最简单,也罪节约成本,故而选择此种方式办理
离婚手续的比例也是比较大的,你是否知道家庭婚姻协议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
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
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
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
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
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
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
离婚。
2、双方对是否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
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
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
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
离婚,仍属有争议的
离婚,需
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
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
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办理协议
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协议
离婚手续必经程序
协议
离婚手续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
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
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
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
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
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
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
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
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
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
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
离婚和假
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
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
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
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
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
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
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
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
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
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
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
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
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
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即建立了家庭婚姻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
离婚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在一方欲
离婚之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与对方商议
离婚事宜,继而可以带齐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