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公民或者各单位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在该法律条文中,规定了多种罪名,也对特定主体犯罪后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的流程的相关信息。一、刑诉法第51条的规定第五十一条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
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
执行。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和
执行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于六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办结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
逮捕的。注意,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二、申请
取保候审的流程1、
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
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
取保候审决定书》和《
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
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
取保候审。不同意
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
取保候审。3、
取保候审的
执行。
取保候审的
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
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
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以及被取保后监视居住的条件与
执行方式。只有满足不会危害社会安全等条件的,才可以得到
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可以取保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没有达到特别严重的状态,故而判刑也是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