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
保险有哪些分类?重大疾病
保险是针对一些重大的病症所投保的一种
保险。如果被投保人患重大疾病如癌症、脑溢血等病,单靠普通的社保会使得许多人无力承担巨额的
医疗费用,所以许多人还会考虑给自己投保重大疾病
保险。那么,重大疾病
保险有哪些分类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重大疾病
保险的重要性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
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
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
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
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
医疗统筹
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
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
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二、重大病症
保险分类
(一)按
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
保险
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
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2、终身
保险
终身重大疾病
保险为被
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
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
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
保险人生存至
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
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
保险金额相等的
保险金,
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
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
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二)重大疾病
保险按给付形态划分
1、额外给付
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险或者养老
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2、提前给付
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
保险(被
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
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终身寿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终身寿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终身寿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
保险合同就会终止的哦。
(至于为什叫提前给付,据说某公司的条款是只要确诊就会先支付50%的保额理赔)
3、独立给付
保险
独立给付主险型重大疾病
保险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
保险责任,而且其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且二者有独立的保额。如果被
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
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
保险金,死亡
保险金为零,
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
保险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
保险金。此型产品较易定价,只需考虑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但对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严格。
4、比例给付
保险
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
保险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在重大疾病
保险总金额中的给付比例。当被
保险人患有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
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其死亡保障不变,该型
保险也可以用于以上诸型产品之中。
5、回购式选择型
保险
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
保险产品,在我国尚属空白。该型产品是针对提前给付型产品存在的因领取重大疾病
保险金而导致死亡保障降低的不足而设计的,其规定
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
保险金后,若被
保险人在某一特定时间仍存活,可以按照某些固定费率买回原
保险额的一定比例(如25%)使死亡保障有所增加,如果被
保险人再经过一定时期仍存活,可再次买回原
保险总额的一定比例,最终使死亡保障达到购买之初的保额。回购式选择带来的逆选择是显而易见的,作为曾经患过重大疾病的被
保险人要按照原有的费率购买死亡
保险也有失公平。因此对于“回购”的前提或条件的设计至关重要,是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
6、主险捆绑附加
多以生死两全
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
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
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
保险。这类
保险的
保险期限一般都在80岁期满,附加上重疾后就成为过去最常见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那种
保险。在这种
保险中,附加险是不标明费率的,已经计入两全主险费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
重大疾病
保险十分重要,许多人在办理社保之后觉得自己已经无须再投保重大病症
保险,但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旦自己患上重大病症,并不富裕的家庭根本无力负担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