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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像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东莞工伤赔偿来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细节。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就是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相关事宜,工伤认定分为十级或是死亡,每一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我们应以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条例规定。这是我们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应积极维护。另外,如果工伤赔偿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相关部门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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