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
起诉离婚,这都需要的当事人到相应的部门、机构办理
离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此时确定诉讼
离婚的
管辖法院是比较复杂的,那到底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
起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
起诉1、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
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异地
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
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
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
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
离婚或判决
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
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
离婚。在诉讼
离婚的过程中,确定
管辖法院是很重要的,否则法院就不会受理你的
离婚案件,导致当事人白跑一趟,因没有
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
起诉的。对于那些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如果要诉讼
离婚,则更要了解诉讼
管辖的问题,否则会浪费很多心力。一般来说,
离婚案件都是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