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
离婚,这种情况下确定办理
离婚手续的地方还比较简单,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就行了。但要是选择了诉讼方式
离婚,此时就要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
管辖法院了。那究竟夫妻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
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
起诉讼
1、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
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异地
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
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
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
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
离婚或判决
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
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
离婚。这是诉讼
离婚中的第一步,如果当事人寻找的法院不具有
管辖权,那只会让自己白跑一趟,从而耽误了
离婚的时间。而原则上夫妻中一方
起诉离婚的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起诉,当然遇到比较特殊的情况,自然也只能特殊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