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
合同备案应提供哪些材料?
建筑施工
合同很多从事
建筑方面工作的人都了解,
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
建筑施工
合同备案是规范
建筑市场,提高履行
合同效率的,能够促进
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机构备案的,势必会引起系列的
合同纠纷。以下,我们来为您列举
建筑工程
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
建筑施工
合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
合同或专业承包
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
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
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
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
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
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
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
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
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
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
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
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
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
合同复印件1份。
办理: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
以上是一个很详细的归纳,
建筑施工
合同备案不是多此一举,此项规定,加强了对
合同的监督管理,保护了
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了
建筑施工
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
建筑行业的正常运行。同时
合同备案明确
建筑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
建筑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