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
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权公司来说,
股权的转让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转让。有时为了避免纠纷,转让后会进行公证,你是否知道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
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1、
股权转让协议强制
执行公证程序
法院调查核实
股权。
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即时向有关机构和单位以及个人调查核实被
执行人享有的、可供
执行的
股权的公司名称、股东名册、出资额度和公司章程等。制作
股权冻结裁定书及相关协助
执行通知书。法院冻结投资权益或
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
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
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送达
股权冻结裁定书及相关协助
执行通知书。为限制被
执行人任意转让其投资权益或
股权,实务中,我们应首先将上述法律文书送达给工商登记机关,其次是给被
执行股权的公司或企业,最后才是被
执行人。另外,对于一些特殊公司,如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三资企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这类公司的设立、变更、
股权的转让等行为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同时向这些审批机关送达协助
执行通知书,从而避免在法院冻结公司
股权后,审批机关又下文同意对被冻结
股权进行转让情况的发生。制定处置方案。当必须对被冻结的
股权采取进一步措施时,需要制定处置方案,尤其是做好财务准备。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同时,要将处置方案先行告知有关企业和被
执行人。
股权评估。如果被
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则应进行
股权清算,并依法委托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
执行人的
股权进行评估。同时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直接裁定
股权过户或经拍卖转让
股权。对被
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
股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
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
执行人的债务,但一般采取拍卖成功后
股权过户的方式。因为这样既可以广泛地吸引投资者,使转让
股权获得更高的价值,又可以使其他股东借此扩大合作伙伴人选,从而选择理想的新伙伴。
股权转让的交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法院或者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法院再将价款转交给申请
执行人,以抵偿债务。当然,若申请
执行人自己是转让
股权的受让人,就无须交付价款。法院应当向申请
执行人、被
执行人、
股权受让人、相关公司或法人企业、工商部门、
证券交易市场和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出具
股权转让裁定书或协助
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须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
股权性质的界定等有关文件,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材料
出让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法人股转让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同意转让该股份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公民
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
股权证明; 拟申请公证的
股权转让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B受让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受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公民受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经相关当事人申请,人们法院在核实
股权后进行立案,然后制定处置方案,进而由资质的单位进行
股权评估,最后由法院直接裁定
股权过户或者采取拍卖的方式转让
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