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就会想到
离婚,而一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对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另一方则会选择到法院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选择有
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具体来说怎样才能
起诉离婚?即
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能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
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
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二、
起诉离婚向哪
起诉
提起
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
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
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涉外
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
起诉)。不管是协议
离婚还是
起诉离婚,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自然就是无法顺利办理
离婚手续的。至于怎样才能
起诉离婚,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而光是符合了诉讼
离婚条件还不够,还需要确定
管辖法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