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这属于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而除此之外,商业秘密还有哪些特点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往往体现为因竞争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其次,该经济利益不但包括应用商业秘密已带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也包括虽未应用但一旦应用必然取得的良好成果。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包括“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不以现实的价值为限。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正是商业秘密的可受保护的财产利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权利人取得商业秘密并努力维护所享有的商业秘密权的内在动力。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开发研究商业秘密的过程中,已有明确的工业化或商业化目标,这无疑是出于谋求经济利益的考虑。
  
  从商业秘密的实施利用结果来看,权利人因使用了自己所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商务信息取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例如在技术上,含有技术秘密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使其在同类产品中拥有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特点,或者能够降低产品成本、节约原材料;在商务方面,经营信息的持有和运用能够拓宽商品销路或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在经营管理上,商业秘密的运用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开源节流,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等等。
  
  商业秘密持有人可以从上述几个方面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创造更多的利润。而合法持有人以外的他人也有可能以这些信息的使用谋取非法利益,保护商业秘密的意义就是禁止他人从这些信息中取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正由于商业秘密的实用性,谁只要掌握了商业秘密,谁就必然可以将之用于实践,所以在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侵权才变得如此容易和广泛。实用性条件要求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具有确定性,它应该是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或阶段性技术成果。实用性还体现在商业秘密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如一个化学配方、一项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图纸、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管理档案等等。
  
  实用性并不要求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现实利用,只要该信息满足应用的现实可能性即可。实用性与价值性是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是价值性的基础,没有实用性就谈不上价值性。
  
  所以,尽管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包括将来的、潜在的价值,但同样要求这种价值是具体的,根据科学的推断是可预期的,商业秘密必须能够运用到一定行业,从而产生实际的经济价值,没有实用性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抽象的概念、原理、原则,如不能转化为具体的可以操作的方案,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是不能获得法律保护的。
  
  (四)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有此规定,盖因法律鼓励为权利而斗争者,不应保护权利上之睡眠者。保密性的客观存在,使得竞争对手在正常情况下通过公开渠道难以直接获悉该信息。
  
  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非公开性、非排他性、利益相关以及期限保护,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还没有文章
·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劳动关系最浅显的认知,最起码您应该知道自己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却返还给自己报酬,这就是劳动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其实员工在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劳......


·私募基金税费怎么算?
      私募基金税费怎么算?一、私募基金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列为2013年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继银行、保险公司后,另外两类金融机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检查视野。本文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2012年的时候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中,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滞纳金这一名词,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公共事业领域。而滞纳金实际就是合同法中所谓的违约金,那么对于这笔费用的授权,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的。但滞纳金在日常生活中的泛滥程度很深,所以很多人对于滞纳金的理解出现了误解。接下来,我们整......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


·一、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一、老公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



·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搬迁新址:湖塘街道(杨绍公路)
      新投入使用的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位于湖塘街道,导航:从绍兴市火车站前往绍兴市柯桥区湖塘看守所......



·广陵区律师
    扬州市广陵区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说起来,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地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也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应该很少会存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但是却不给员工留。不过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会遇得到,就比如下面要介绍的这篇文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构成要件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关农专非后以后医保问题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到哪里了?表哥原来拘留在郁金香路的,现
·:一六四月二十日派:判二强制戒二o一八四月一十九日到期在这期间没有实际执但二○一
·工商注册中 投资咨询服务 属于什么范围?
·您好,家人在服刑,爷爷随时有生命危险。想要他看老人最后一面!
·我父母今六十多,母亲眼镜不好,有二级残疾证,去腰受伤,也有残疾证,无经济来源。本村书记故意为难不
·能帮我一起取证吗?
·这个人构成抢劫罪吗?,你好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有关农专非后以后医保问题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到哪里了?表哥原来拘留在郁金香路的,现
·:一六四月二十日派:判二强制戒二o一八四月一十九日到期在这期间没有实际执但二○一
·工商注册中 投资咨询服务 属于什么范围?
·您好,家人在服刑,爷爷随时有生命危险。想要他看老人最后一面!
·我父母今六十多,母亲眼镜不好,有二级残疾证,去腰受伤,也有残疾证,无经济来源。本村书记故意为难不
·能帮我一起取证吗?
·这个人构成抢劫罪吗?,你好

热门城市

·淮安律师
·漳州律师
·上饶律师
·开州区律师
·济宁律师
·重庆律师
·巫溪县律师
·海东律师
·德州律师
·金昌律师
·黄冈律师
·丰台区律师
·资阳律师
·聊城律师
·随州律师
·池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