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法律规定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
  
  聘请律师作为诉讼案件的辩护人是很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请得起律师的。法律也是考虑到这一方面,设立了法律援助这一制度,帮助这些急需帮助的人,对于法律援助不了解的人都想知道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您可以带着疑问随我们到下文去做个深入而详细的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将继续往下阅读。
  
  一、法律规定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1、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4)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法院也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2、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向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由单位或居民委、乡村出具特别困难的书面证明,如果申请事由合理,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的20天之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如果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审议一次。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三方需要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有上述可以得知,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2个,既可以由法院指定,也可以自己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综上所述,只要满足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者都可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您对于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也都有了清楚的了解,法律援助是有专门法律援助机构为您服务的。法律援助条例里并没有要求法院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但是不论是委托人主动向法律援助机构递交申请还是法院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其费用都有政府财政部门承担,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依法申请。
  
  ...

·还没有文章
·长期未住,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房屋空置期间仍需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管理、服务等,物业公司已经如约将公共设施配置到位,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些业主没入住、不使用,管理成本就......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


·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既规范了监察工作,完善了监察程序,又能进一步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接下来,我们就说一说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内容。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比较分散,有时候为了集中耕种,其会和别的村民互换土地。目前在农村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见,为了规避纠纷,维护双方利益,农民之间要签署一份协议。那么,互换土地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做个了解。......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侵害国家信用,不法分子用挖擦、涂划等手段,对有价证券进行更改,甚至直接用技术手段伪造有价证券,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利益,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什么意思呢?一、伪造、变造国......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



·和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规定、位置导航
      和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迎江路润和园附近联系电话:0555-5307701,53285......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提供债权清算、债务追偿、督促结算、公司托管、账户设立、法律援......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


·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
      在我们刑法体系中,有一种刑罚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是针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那么罪犯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死缓”两年到期后会怎么处理呢?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做相关的了解。一、罪犯被判“死缓”那两年是在监狱吗?......


·如何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
      近年来,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逐渐提高,造成的家庭悲剧数不胜数,令人唏嘘不已。在这个严峻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对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残酷事实的不断发生,我们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呢?一、导致儿童青少年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法律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现在我全家一筹莫展,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家亲戚(40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
·幼儿园不肯退押金,我是刚毕业的实*生
·这交通事故谁能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
·因贩x,车及手机身份证都扣了,这些东西什么时候能拿回家,去哪
·因为攀枝花市没处理掉,现在搞的我已经自己是那种网逃,但是我已
·我已经上诉立案交纳费我应该知道案件进展情况了解下情况是否可以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律师你好,现在我全家一筹莫展,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家亲戚(40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
·幼儿园不肯退押金,我是刚毕业的实*生
·这交通事故谁能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
·因贩x,车及手机身份证都扣了,这些东西什么时候能拿回家,去哪
·因为攀枝花市没处理掉,现在搞的我已经自己是那种网逃,但是我已
·我已经上诉立案交纳费我应该知道案件进展情况了解下情况是否可以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

热门城市

·吉林律师
·嘉定区律师
·阿拉善律师
·浙江律师
·中山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非洲律师
·河东区律师
·江津区律师
·金华律师
·通辽律师
·铁岭律师
·武威律师
·亳州律师
·孝感律师
·璧山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