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现在,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很多有关农民工或者职工讨薪的报导。的确,现在有很多公司用各种方式和理由拖欠职工的工资,而被拖欠工资的人又不懂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一些极端的或者是不作为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针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上网找了相关的资料,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面对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怎么办?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二、拖欠工资几天算违法?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
  三、理性讨薪如何做?
  1、职工首先应当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请求维权。如果本单位没有工会的,便可以到本地的区域工会提出请求,如开发区工会、社区工会、地方总工会等等。2、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拖欠、克扣和拒不支付工资的机构。如果能够在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内部解决纠纷,不失为上策。其优势是几乎不会伤争议双方的和气,而且还经济、简便。3、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在内的各种媒体,在媒体上曝光,形成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也是促成问题解决的有效办法。媒体对于形成社会舆论压力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并非解决问题的直接办法。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本地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性机构。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请仲裁。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解决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这个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请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或者寻求每天帮助,又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等。在此,我们想提醒网友们,在你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要理智面对,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因为这样不仅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你自己。我们要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您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实际拿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有保障的,那么,个税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规定。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五险一金......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有太大的要求,所以工程质量的要求需要政府作出严格的界定,然后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施工质量鉴定......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公司中,职工付出了应该的劳动力,公司应该给职员发放福利,那么公司应该支付职工多少酬薪呢?是否应该支付职工福利费吗?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的有关知识。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


·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工伤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一共分为10个级别,员工的工伤如果能够评上级别的话,才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当然也是和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级别紧密相连的,这国家都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


·证据调查的原则有哪些
      证据调查的原则有哪些证据调查是指为了查明诉讼过程中的相关事实或证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相关活动。证据调查为了有效地规范执法过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证据调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原则。关于证据调查的原则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证据调查的概念证据......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严厉惩罚醉酒驾车之人,最常见的处罚方式就是拘留数日,如果肇事者态度恶劣且事故伤亡惨重,则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刑。那么中山醉驾会被刑事拘留吗?下文将解答您的疑惑。一、醉酒驾车的基本定义是什么?醉酒驾车,指驾......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嘉兴市看守所视频会见申请流程、条件、注意事项
      被会见人范围及条件:1、看守所:在押的留所服刑罪犯,但其中日常表现差、不服管教、违反看守......



·南京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律师
    南京金融犯罪律师专业为各类金融票证犯罪案件提供无罪、罪轻、从轻处罚、缓刑等辩护,......



·拖欠工程款被起诉的起诉书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被起诉的起诉书怎么写?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被告单位(全称):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事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事实和理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县建筑工程总......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土地是否合法从农民手里拿走?
·我让执行局查封的东西,又被对方偷偷卖了,怎么san
·*博以别的借口找私人借钱10万元左右承诺几日之内还钱,但已无
·打架后多久对方说耳朵穿孔才能算数san
·徐舍法庭判决没给钱欠钱人上过失信人员现在查不到还注册小企业
·一十字路口,我直行,另一公交车车头左部撞向我车中部位置,警察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持x入室捅了两x造成轻微伤,非打架,纯伤害,这种会怎么判呢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关于土地是否合法从农民手里拿走?
·我让执行局查封的东西,又被对方偷偷卖了,怎么san
·*博以别的借口找私人借钱10万元左右承诺几日之内还钱,但已无
·打架后多久对方说耳朵穿孔才能算数san
·徐舍法庭判决没给钱欠钱人上过失信人员现在查不到还注册小企业
·一十字路口,我直行,另一公交车车头左部撞向我车中部位置,警察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持x入室捅了两x造成轻微伤,非打架,纯伤害,这种会怎么判呢

热门城市

·安庆律师
·石河子律师
·嘉峪关律师
·盐城律师
·新乡律师
·马鞍山律师
·昌都律师
·北京律师
·虹口区律师
·基隆律师
·江苏律师
·中山律师
·通辽律师
·潜江律师
·顺义区律师
·鸡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