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您对于传销并不陌生,可能身边的朋友有陷入传销的漩涡的,对于网络诈骗也可能听说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多,很多人深受其害,其中也有不少人参与大额其中,您也想了解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这个问题,至于判刑与否,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形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决定,如果确实达到了判刑的标准,也会依法判刑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为非法,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泡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网络诈骗新刑法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无论是传销还是网络诈骗,只要达到了立案标准就会依法立案。在立案以后,符合量刑标准的也会依法判刑了。因此,判刑与否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的,但是大多数的违法行为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因此,您也要遵纪守法,确保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现在2023量刑建议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一旦伏法,在经由检查机关办完案之后都会对其进行判刑,但是判刑的依据不仅仅是要看犯罪人员所犯罪的严重程度,有些时候还会参考一下量刑建议,但是现在2017量刑建议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


·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造成国家或公共财产流失的违法行为。那你知道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么?该对其如何认定?我们将通过专业的法律告诉您挪用资金罪的知识。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


·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那么存不存在“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说法呢?请您继续往下阅读。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的说法。寻衅滋事的认定: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


·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
      一、是否可以跟精神病人结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一、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暂时不能自理生活,那么就需要请人对伤者做出专门的护理。当然了,日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里面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最高人......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有限的,那么只有将一些老的企业办公楼拆迁了,但是政府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


·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自己经营得当,可能企业的规模会越做越大。比如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总共是进行了分公司的成立,分公司成立以后,员工会将人员进行调动和分配,或者分公司重新占社会上招纳人才,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搞清楚,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针对这一问题......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一、庭外调解1、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因而诉......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夏雪梅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夏雪梅为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典型案例包括:为吴某涉嫌抢劫......



·南京公司破产律师
    南京公司破产律师在破产重整、并购重组、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理论和实务经验,担任......



·绑架是什么意思?
      一、绑架是什么意思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非法实行暴力手段达到挟持人质的过程,通常会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敲诈,勒索或者其他条件或者目的。二、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有哪些下列人员可列为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一)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或被绑架人的经......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一、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对于非住宅拆迁,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房屋产权人获得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补偿,而承租人获得的是经营性损失补偿,如房租、搬迁费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兴化公安局送过去的女嫌疑人可以什么时候会见到
·我朋友在单位管理员工的人事资料,员工新进、转岗及离职等都会填
·我爸被儿孙殴打?我想去法院起诉她们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楼下的人经常,诬陷与诽谤哦,说我投x。7月24日,还打得我
·全资国企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否派出自己的员工进入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印章
·关于大连旅顺口xx养老院不退押金的法律咨询问题,2017
·你好!没办结婚证想离婚,想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怎么解决。需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请问兴化公安局送过去的女嫌疑人可以什么时候会见到
·我朋友在单位管理员工的人事资料,员工新进、转岗及离职等都会填
·我爸被儿孙殴打?我想去法院起诉她们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楼下的人经常,诬陷与诽谤哦,说我投x。7月24日,还打得我
·全资国企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否派出自己的员工进入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印章
·关于大连旅顺口xx养老院不退押金的法律咨询问题,2017
·你好!没办结婚证想离婚,想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怎么解决。需

热门城市

·虹口区律师
·大足区律师
·鄂州律师
·延庆区律师
·濮阳律师
·七台河律师
·崇明区律师
·两江新区律师
·铜仁律师
·玉林律师
·文昌律师
·百色律师
·新星律师
·武清区律师
·淮北律师
·厦门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