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也是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虽然在强度上面是没有有期徒刑大的,但被判拘役也是会留下案底。而对拘役的
执行,与有期徒刑的
执行可能存在一些不同之处,尤其是在
执行地方上面,那究竟拘役在什么地方
执行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在什么地方
执行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
执行。在
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
看守所留所
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
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
看守所代为
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
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
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
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
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二、拘役的刑期是多少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
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
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
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
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本身我国对拘役的刑期规定就不高,因而一般情况下拘役都是在
看守所执行的,这点与有期徒刑的
执行不同,大多数情况下有期徒刑都是在监狱
执行的。至于拘役的刑期规定,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