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从婴儿出生开始,子女与父母就建立起了亲缘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永恒的,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即使离婚、解除同居,亲生父母也需要抚养自己的子女。那么,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呢?也就是说父母离婚之后,该怎么支付抚养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子女抚养费怎样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一般来说,中国的父母为孩子付出多少,多不嫌多。但是因为普通父母的经济水平有限,加之离婚后父母一方可能已经另组家庭,为了维持家庭生活需要,确实会出现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这时候,您可以代孩子提起诉讼,索要抚养权。关于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被收养......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贷款,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四)......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现在应聘者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遇,现在福利待遇已经成了很多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手段,现在的福利待遇除了平常所说的社保,还要再加上其他的工资福利,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其他工资福利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一、工......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


·网络诽谤犯罪的判定
      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散布捏造的事实;三是行为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四是情节严重。  关于捏造行为。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虚构不符合真相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就是说,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


·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古人常道:“民以食为天。”而粮食又是从土地上生长出来的,因此,自古以来,土地对于一个国家、民族和人民群众来说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我们现在的住房、生产商品的厂房、娱乐活动场所无一不是建立在土地上。那么,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企业......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开车是不能喝酒的,法律规定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开车是不能喝酒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做酒后驾驶了,醉驾十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所以醉驾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要接受刑事处罚。下文对醉驾交警有权不移交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醉驾的定义醉驾......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护意见书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护意见书    ......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587号,是上海市静安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



·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一、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是原来的人,单位是原来的单位,同一劳动者和同一用人单位不能够约定第二次试用期。即使是劳动者离职后再次......


·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有些时候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金额或者情节,也是无法认定为受贿罪的。而在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还需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受贿罪成立要件内容。那么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结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分??
·律师你好,我温州龙湾豪荣车行购车一事咨询一下:我和销售淡定的
·男方是农村户口能到女方上城市户口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车祸后因病辞职,现申请工伤鉴定
·我被网友骗了,他通过低价出售手机诈骗他人定金,用fd抓包非法修改
·收到开设*场罪被拘留怎么量刑
·工伤,家具厂,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
·我在广元私人工厂干活受伤,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结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分??
·律师你好,我温州龙湾豪荣车行购车一事咨询一下:我和销售淡定的
·男方是农村户口能到女方上城市户口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车祸后因病辞职,现申请工伤鉴定
·我被网友骗了,他通过低价出售手机诈骗他人定金,用fd抓包非法修改
·收到开设*场罪被拘留怎么量刑
·工伤,家具厂,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
·我在广元私人工厂干活受伤,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热门城市

·抚州律师
·嘉义律师
·阿勒泰律师
·永川区律师
·南平律师
·兰州律师
·杨浦区律师
·兴安盟律师
·东丽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河东区律师
·铁岭律师
·台南律师
·海外律师
·金山区律师
·文昌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