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自古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工程的使用性能和时间,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安全等存在影响。防水工程会受到周围环境以及外界气候的影响,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我们将针对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进行屋面防水工程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如工业与民用,城镇与农村,南方与北方,防水与保温结合与否,雨量与风力大小等。施工人员还要现行防水材料品种,性能多了解,根据防水工程施工图,合理选择防水材料。防水工程的质量如何,一般要在建筑物竣工后2,3年才能定论,因为防水层要经受高温,冻结,雨雪,阳光,侵蚀介质等的考验,而此期间是屋面防水管理维护的关键时期。对屋面防水层和节点部位要不定期地检查;屋面的杂物等要及时清除。并在雨季来临前,对屋面进行一次大清扫,彻底清除积灰,杂物以确保雨水口畅通。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对措施
  1、注重成本分析,以合理价位中标。针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问题,施工企业一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综合发挥企业优势。一方面要有独立的估价信息,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对自己的成本水平要有充分的估算,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自己特有的企业内部定额,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出现盲目报价的情况;另一方面要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入手,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更新工艺、采用最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二要适应和遵循日趋健全的外部制约机制。在招投标环节,已开始全面实施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制度。三要加强内部合同管理。投标人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价格的条款,维护招标投标结果的权威性,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严肃性,依法办事,不虚报冒算,不投机取巧,减少纠纷,防止较低价格中标所可能出现的各种“后遗症”。2、严格工序,按图施工。凡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均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施工单位方可组织实施。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报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并收到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发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单后,方可组织实施。对于建设单位违反强制性规范,擅自变更设计的要求,施工单位应书面予以拒绝,并保留好签收原件。当然,严格按图施工也不是机械的“按图”。施工单位是具有或应该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实践经验和判断能力的专业队伍,同时也有义务注意施工方案中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如果按明显有缺陷的图纸进行施工,则也应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应注意:第一,配备懂设计的现场施工人员。第二,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第三,图纸上的瑕疵一一列出,形成书面材料向建设单位提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上的明显缺陷也要向建设单位及时报告。3、严把建材等检验关。施工单位对建材的使用负有检验的义务,实践中应注意:(1)在使用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之前,依据建筑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退换,以保证施工质量。(2)注意收集建设单位提供或指定购买材料的证据。实践中建设单位供料在施工合同中不会完全规定,如果无法证明是建设单位提供或指定,在诉讼中施工单位将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如果是建设单位提供或指定的,应该有明确的指令,没有指令的应该在会议纪要中明确,及有其他书面材料加以证明。(3)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我们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成本分析,同时要严格按工序来进行,严把建材等的质量。同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还需要行业不断规范,进一步完善建筑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一、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分析。抹......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就不签订合同了,这样对双方都不利。此时一般都是签订聘用合同书的,那这个聘用合同书该如何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聘用合同书范文......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就有详细的说明,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吧。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一)非法集资诈骗业......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协议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只要此时协商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认为是有效的。但要是一方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


·鉴定费是否属于 《 民间借货司法解释》 第 29 条规定的“其他费用”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规定中的“其他费用”是......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一、案情介绍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


·交通事故能办无犯罪记录吗
      能。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交通事故检察院有不起诉决定,就可以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小货公司,是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所以相比起其他普通的公司,更加需要融资,以保证资金的充足。那么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呢,以及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小贷公司融资途径有哪些?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与小贷公司融资相关的一些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一......



·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律师无罪辩护又获得成功!
      近日,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张建主任历时一年进行的一起无罪辩护终获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情。......



·南京拆迁律师
    南京拆迁律师办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地产纠纷等拆迁相关法律事务,擅长办理土地征......



    一、国家赔偿立案规定是如何计算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应该出钱吗?应该出钱,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一、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今年6月份进入这家单位 说试用期三个月 现在11月 到现在没和我签合同 也没有交保险 请问怎么办
·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出租店面,现想起诉查封店面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同一房子,新旧房产证995重新颁发的和解放初期的)同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朋友欠钱不还,人也联系不到。
·我在学校办的新手机卡,一直有催债的人打电话,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这种情况该怎么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今年6月份进入这家单位 说试用期三个月 现在11月 到现在没和我签合同 也没有交保险 请问怎么办
·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出租店面,现想起诉查封店面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同一房子,新旧房产证995重新颁发的和解放初期的)同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朋友欠钱不还,人也联系不到。
·我在学校办的新手机卡,一直有催债的人打电话,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这种情况该怎么

热门城市

·昆玉律师
·鞍山律师
·崇明区律师
·那曲律师
·福州律师
·河源律师
·上海律师
·郑州律师
·金昌律师
·三沙律师
·河北区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红桥区律师
·淮北律师
·赣州律师
·中南美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