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国建筑行业,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无论是消防工程、还是基建工程,都必须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同样,一项工程里的抹灰工程也有其相应的质量要求。接下来我们就以《抹灰质量验收规范》为您讲解抹灰工程质量要求。
  
  一、 一般规定
  
  (一)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二)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三)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四)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五)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六)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七)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八)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九)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十)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十一)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十二)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一般抹灰工程
  
  (一)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二)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三)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四)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五)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七)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整
  
  检验方法:观察
  
  (八)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九)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十)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十一)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 的规定
  
  三、 装饰抹灰工程
  
  (一)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二)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三)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四)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五)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六)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七)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八)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整齐顺直内,高外低,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槽)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九)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 的规定
  
  四、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一)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二)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三)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四)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综上所述,抹灰工程分为一般抹灰工程、抹灰工程和砌体勾缝工程,在这三类工程里对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不同的。同时,每一项小抹灰工程又可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对特殊项目的要求也应该是特定的。对不同抹灰工程质量的检验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彰武市金科大厦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


·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意外遇到工伤,那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并且在治疗的同时也不要耽误做工伤认定,如果有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相对来说员工工伤认定的进展会比较顺利一些,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员工个人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又有哪些管理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了解,希望能对同样想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仅不用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花太大的工资,但是这样已经犯法了,那么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1、用人单位......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虽然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不一样的,但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其实具体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因素有所差异。那您知道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1.用人单位......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其中第一项就是鉴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第四项是鉴定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便是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一、什么是赠与纠纷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二、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


·兼职不能直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兼职一般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兼职劳动的存......


·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什么区别
      一.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二.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


·保释金能给被害人吗,保释金的缴纳注意事项
      保释金能给被害人吗,保释金的缴纳注意事项保释金又称保证金,是犯罪嫌疑人相关的人为其提供担保,缴纳的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则享有部分自由。当然,犯罪嫌疑人逃跑了,保证金是不能退还的。那么保释金能给被害人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释金能给被害人......


·武器装备肇事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为了保障公民的安全,对于武器装备的使用国家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武器装备的操作人员在操作武器装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操作,否则如果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武器装备肇事罪的概念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



·王林律师代理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案件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庞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



·宁海县看守所
    浙江省宁海县看守所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路线导航:从宁海总站过去,浦西......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争论与分岐(一)审判实务判决结果不一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浙江省温州中院曾专门组织课题组,对瓯海、瑞安和苍南三个法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法官认为,只要合同是双方真......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文件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1)房屋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现代社会,经济发达,有车一族日渐壮大。众所周知道路上行使的车辆全都需要交各种保险包括交强险。关于交强险的相关问题您有多少了解呢?交强险过期罚款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交强险过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抹灰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别人借钱到期不还,要怎么办?
·重伤害 9级伤残 怎么判刑
·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自己盖房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
·房子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卖方疑问,在卖房过程中,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
·堂哥堂妹怎么才可以结婚?不打算要孩子的。
·请问醉驾没出事故,会有什么处罚?(车速在20~30码左右)
·发票问题 求专家指导一下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别人借钱到期不还,要怎么办?
·重伤害 9级伤残 怎么判刑
·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自己盖房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
·房子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卖方疑问,在卖房过程中,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
·堂哥堂妹怎么才可以结婚?不打算要孩子的。
·请问醉驾没出事故,会有什么处罚?(车速在20~30码左右)
·发票问题 求专家指导一下

热门城市

·陇南律师
·阿拉善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果洛律师
·海口律师
·奉贤区律师
·凉山律师
·银川律师
·杭州律师
·成都律师
·三明律师
·营口律师
·淮安律师
·天津律师
·大连律师
·双桥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