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
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
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
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
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
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
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
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
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
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
合同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号,使人将
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
专利证书、
专利文件或者
专利申请文件。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
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
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二、假冒
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
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
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
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
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假冒
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哪些了吧。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具有这些行为,当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