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和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很多人对于
合同的履行的权利和责任还是有一定的认知的,在
合同履行中会出现抗辩权和
违约责任。抗辩权就是妨碍了别人行使权力而对抗的一种权利,抗辩权主要有三种,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
违约责任就是发生了
违约,那么抗辩权和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一、抗辩权
在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
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
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
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二、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1)
违约行为的主体是
合同当事人。
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
合同的行为只能是
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
合同,对于
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
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
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
违约。(2)
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
合同的行为。
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
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
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
合同对方的债权。因
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综上所述,您应该已经知道了抗辩权和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了。
合同的抗辩权主要有三种,
违约责任也有三种不同的情形,您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在
合同履行中还要遵守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的原则等等,这些在
合同履行中都是比较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