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  土地划拨是国家在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前提下,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予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无须为此支付土地出让金,但该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企业破产问题再次公布司法解释,明确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  这份名为《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处置。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其......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等...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  土地划拨是......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情侣为了避免婚后或离婚时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您都知道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他们会在婚前签订界定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财产公证,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怎么界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人生在世,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当我们遇到了也没有办法,要请丧假,但有些公司在员工请丧假期间会出现克扣工资的情况,那么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我们带您了解了解。......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作为《民法典》下的两种权利,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同时他们也很容易混淆概念,在下文中我们主要介绍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以便能更好的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来对两者进行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它是一种无偿的强制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公司或者是企业逃税漏税的情况。那么,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逃税漏税谁将......


·如何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
      近年来,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逐渐提高,造成的家庭悲剧数不胜数,令人唏嘘不已。在这个严峻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对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残酷事实的不断发生,我们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呢?一、导致儿童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1......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2)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合同......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审理南京全市基层一审行政案件
      2020年3月28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江北新区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91名,内设机构9个......



·无锡离婚律师
    无锡离婚律师提供无锡婚姻法咨询、婚前婚后协议拟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涉外离婚、......



·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都有发生,所以您会感觉离婚是越来越大众化了。当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也是双方父母格外注重的,这是为了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人性化的规定。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呢......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应该督促施工方尽快的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顺利的话,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结果。那么,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小孩抚养费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但未续签,我该怎么办?
·我结婚已有六了,有一女儿六岁。感情早就破裂只是为了孩子坚持着,请问要是离婚孩子判
·欠条,房产,想法律程序
·我老公的工作是高危行业,他说假如我干活当中身亡了补偿金给我咋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你好,我离婚了孩子户口随我,孩子生父抚养费、教育医疗不按离婚
·看守所是好久可以看犯人,如果不能看是不是联系电话给他们上费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婚姻,小孩抚养费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但未续签,我该怎么办?
·我结婚已有六了,有一女儿六岁。感情早就破裂只是为了孩子坚持着,请问要是离婚孩子判
·欠条,房产,想法律程序
·我老公的工作是高危行业,他说假如我干活当中身亡了补偿金给我咋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你好,我离婚了孩子户口随我,孩子生父抚养费、教育医疗不按离婚
·看守所是好久可以看犯人,如果不能看是不是联系电话给他们上费

热门城市

·丽水律师
·乌海律师
·牡丹江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茂名律师
·攀枝花律师
·哈尔滨律师
·开州区律师
·许昌律师
·丹东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长沙律师
·怀化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衢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