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1. 黄亚楠在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金星组)出生、成长、生活,系金星组的村民。黄亚楠在外打工为生,在打工期间,于2013年4月3日与他人生下非婚生女孩王琴。2016年10月24日,王琴落户于金星组。成为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015年,金星组的土地被征收,金星组分三次每人共分得分配补偿款17,450元。最后一次分配的时间是2016年10月7日,每人分得的补偿款为16,000元。在分配补偿款时,金星组以黄亚楠系外嫁女为由,没有对黄亚楠进行补偿款的分配。黄亚楠多次要求进行分配未果。

  2. 黄亚楠将金星组诉至法院,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金星组向黄亚楠支付征地分配款34,900元;2、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金星组负担。

  3.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黄亚楠是否应分配土地补偿款。

  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的其他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本案的黄亚楠未婚生女,不影响其系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其仍是金星组的村民。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可以依法律法规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但不能侵害其他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的,应予以支持。黄亚楠系金星组的原始成员,金星组以其系外嫁女不予分配是侵权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黄亚楠请求分配土地补偿费17,450元,予以支持。故判决限被告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黄亚楠支付承包地征收补偿费17,450元。

  4.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但不能违法损害组织成员的利益。金星组的决定违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法律规定,损害了黄亚楠的合法利益。因此,金星组的决定中,不给黄亚楠分配补偿费的部分是无效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的其他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村民小组可以依法律法规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但不能侵害其他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本案中,原告虽系外嫁女,且在外未婚生女,但其户籍始终在金星组,是金星组村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应当获得相应份额的补偿款。

  ...

·最新婚姻法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遗弃家庭成员,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家庭中,有成员被家庭成员遗弃的行为。通常上述所说的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者,都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需要别人赡养,抚养的人,比如老人,小孩,而行为人就是有抚养赡养义务的年轻人,小孩的父母,老人的子女。那......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一、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1、赔偿请求人提起......


·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年满十八岁的子女也没有资格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无论父母有无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其年老后都必须进行赡养,抚养和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它们之间没有关系。一、起诉索要抚养......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会进行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对结婚后偶夫妻的财产所属进行规定。进行财产工程的程序是由婚姻法规定的,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一、婚后财产公证程序(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


·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一般要先进行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此罪,那究竟该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职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在解雇了职工之后,又该做出怎样的补偿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解雇职工的程序是怎样的第1步,通......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期间,,只有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情况下才能享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但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二、公司法适用范围......


·男方不愿生育,女方坚持生下孩子,男方对孩子有抚养责任吗?
      1、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的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协议,但生育权属于人身权,因此,限制生育权的协议,应当归于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受父母关系是否离异而影响,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免除对其子女的应尽义务,这主要是基于对......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人均耕地面积非常少。因此,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很大,严格控制耕地向非耕地转变。但是在一些农村,仍然有人未经许可,在集体耕地上面修建厂房,搞非农生产。那么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们听......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的公司在招收了劳动者之后会将其派往到有需要的公司实际工作,而这样一般建立的就是劳务派遣关系,此时实际签订的也是劳务派遣合同。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在公司当中占的份额比例不一样,话语权和地位肯定是绝对存在差异的。虽然说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等这些占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又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是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就给我国普通公民造成的印象就是,公......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律师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等刑事服务。★遇到刑事......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提供债权清算、债务追偿、督促结算、公司托管、账户设立、法律援......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利。像赠与合同就是这样的类型。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可以针对另一方的请求权而行使抗辩权。那么单......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有规定沒有
·您好律师,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没有经济纠纷,只有一个孩子,现在
·工地上摔成左眼失明和伴截痪
·中介帮我介绍一家托管房屋,协议己生效正常二个月现在单位已经人
·配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受伤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工资调动问题,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有规定沒有
·您好律师,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没有经济纠纷,只有一个孩子,现在
·工地上摔成左眼失明和伴截痪
·中介帮我介绍一家托管房屋,协议己生效正常二个月现在单位已经人
·配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受伤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工资调动问题,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热门城市

·密云区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石柱县律师
·和平区律师
·韶关律师
·香港律师
·巴音郭楞律师
·广东律师
·北碚区律师
·武清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宿迁律师
·随州律师
·辽阳律师
·上海律师
·三沙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