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土地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农用地还是我们的住宅用地,现阶段我们享有的只是国家出让给我们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政策,我们享有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这完全颠覆了我们关于继承方面的认知。那么,我们现在买的房子,在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带着您的疑问和您一起了解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土地所有制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即国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根据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1、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4、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同时,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是永久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龄的老化,会涉及许多问题。比如我们买一套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会不会被国家收走、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和贬值等等问题。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因此,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理论上只要申请并补足土地出让金即可。此外,在房地产投资中,不少人认为房地产不会像其他商品一样越用越贬值,而是会保值或增值。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比如,一幢耐用年限为70年的建筑,70年后,其残值为零;再者,根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显然,作为建筑物它本身是不可能增值的,增值的部分只有土地。在了解了我国土地使用政策后,许多朋友都会有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的疑问,我们在这里可以告诉您,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不意味着国家就一定要强制收回土地,土地使用者是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的,续期被批准,土地上的房产所有权自然就得以延续;若续期申请未批准,关于房产部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残值补偿,您大可不必担心亏损。
  
  
  ...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现在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寸土寸金,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广泛,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进行抵押贷款后资金仍然不够,会对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办理二次抵押贷款首先必须要取得第一次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行,律图小编为您总结了具体流程。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


·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
      随着现在我国的经济不断的民展,国家也为了越来越好,开始大量的在向农村征地,拆迁,使您的生活水平提高,那就会面临着一个补偿的问题,那如果补偿款很少作为农民应怎么处理,那就来了解一下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三个办法,......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由于当事人有原告与被告之分,所以要确定管辖法院,还必须明确以哪一方的当事人所在地为标准。对此,一般地域管辖的通行做法是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案件......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二)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


·分公司能自行签订合同吗
      能,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家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得财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精神损失和赔偿其他损失。1、赔偿精神损害。按照《婚姻法》的......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在职业生涯中,可能每个人都需要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增加收入,找到工作后就涉及到与即将入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吗,可以复印吗?一、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劳动合同可以复印用,但是一般情况下要以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


·自己使用的商标被抢注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
      一、自己使用的商标被抢注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一、医疗过错立案的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


·结婚多长时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长时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佛山市南海区律师事务所举办开放日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8家律师事务所志愿开放、吸引了60多名市民踊跃参与,以现场参观、咨询讲解、面对面交......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1、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

    学生是否有误工费?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法律规定非法集资退还本金吗会退还本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河南的能在滁州办理危险品证吗
·您好,想咨询民事纠纷协议
·因个人恩怨给劳动者降薪
·你好,离婚分财产可以加微信私聊吗?
·您好!请问一019日起是否5吨以下的蓝牌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行事赔偿,我儿子在校被同学打伤现在医院治疗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王律师,我儿子在上海在上班时间内被工友打伤,住院花了好多
·老板是承德,工地在临沂,欠我门两人8000千多,现在老板联系


专业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律师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4年
18567906376

·你好我是河南的能在滁州办理危险品证吗
·您好,想咨询民事纠纷协议
·因个人恩怨给劳动者降薪
·你好,离婚分财产可以加微信私聊吗?
·您好!请问一019日起是否5吨以下的蓝牌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行事赔偿,我儿子在校被同学打伤现在医院治疗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王律师,我儿子在上海在上班时间内被工友打伤,住院花了好多
·老板是承德,工地在临沂,欠我门两人8000千多,现在老板联系

热门城市

·河源律师
·东方律师
·邯郸律师
·佛山律师
·荣昌区律师
·甘肃律师
·日喀则律师
·鹰潭律师
·密云区律师
·宿州律师
·通化律师
·河北律师
·双河律师
·庆阳律师
·双桥区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专业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律师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4年
18567906376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