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有的
离婚案件中,一方在提起
离婚诉讼的同时,也会同时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但对一些人而言,可能就不知道这个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应该怎么提出才好。虽然本意上面也是想让对方作出
离婚损害赔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告诉您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该怎么提出吧。
一、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该怎么提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
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二)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
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
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
离婚中提出: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
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1)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中提出:a.可以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b.如果被告不同意
离婚且在
离婚诉讼中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
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2)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
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起诉。
二、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
关于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确定该赔偿金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据此司法解释,关于
离婚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应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等因素。第一,精神损害程度。第二,加害人过错程度。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第四,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的,无过错方对其婚姻具体生活投入较多,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此时,过错方因外遇
离婚,使得无过错方的长期对婚姻的“投资”损失,其未来预期收益期待破灭,
离婚的痛苦加大,赔偿金数额相应要多些。反之,结婚年限短的,赔偿金相应可少些。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我们知道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是随便提出的,即使在
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要先看是否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才能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实践中,我们认为的
离婚过错行为与法定的
离婚过错其实是不太一样的,而一般只有在法定
离婚过错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