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奉子成婚,闪婚当道的年代,
离婚率大大增加。婚姻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和平协商
离婚,对于
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无疑成为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虽然法律对于
离婚事宜规定很明确,但还是有很多人疑问可以先
离婚后要
抚养权吗?因此,我们对此进行简单解答。
一、婚姻双方考虑
离婚,可以先
离婚后要
抚养权吗?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
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从这一条可看出婚姻双方如有
离婚意愿,需同时处理好子女
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合理分割问题。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可以先
离婚后要
抚养权的。2、
离婚后正常情况下不可变更
抚养权,除非是抚养方不再具备抚养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虽然在先前
离婚中不可以实现先
离婚后要
抚养权,但是可以后期变更。这个变更是具有条件限制的。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
离婚的应向办理
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
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
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
离婚案件,不是对原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
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起诉。综上所述,对于可以先
离婚后要
抚养权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
离婚后婚姻双方有对
抚养权归属不满意的地方,在满足法律对于变更
抚养权的要求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
抚养权。其中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婚姻双方有满足这一原则的,即为
抚养权归属方,这样的判决结果更加客观并且有利于婚姻双方的子女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