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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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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制定有效保护措施的基本前提和指导。一般来说,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保护的目的;
2)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人的范围;
3)企业内部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及商业秘密的认定程序;
4)商业秘密具体保护措施;
5)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6)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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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员工跳槽行为是企业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人才流动中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十分突出,还有部分跳槽者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作为重新择业的筹码。  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律师介绍,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禁止特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的行业任职的制度,也称竞业禁止。按照法律依据的不同,......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实际中,遇到商业秘密被侵犯,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一)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情况下,既可以选择按照侵权也可......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体较复杂,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非经营者,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等。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和过失,而且在通常情况下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1)非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非法处分其违法......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设计
          1、分类管理与分级管理并行        (1)、分类管理:可以借鉴政府部门文件的分类管理制度,按不同涉密重要等级将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对相关文件、信息资料进行归类存档处理。        (2)、......


·长沙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例有哪些规定?
      长沙市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例有哪些规定?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取其首字而称“江苏”。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长江三角洲,跨长江下游两岸,东濒黄海,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线,西北连安徽、山东......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受伤害的程度不同,事故责任的不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索赔,但是要如何起诉呢,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居间合同有效,若是不满足主体资格,则居间合同可能导致无效。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


·执行程序中拘留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


·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姓名权具有专用性,它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这专属权利被侵犯,权利人该怎么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姓名权被侵犯有哪些具体表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一)姓名权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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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图书,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同图书出版者订立图书出版合同。作者创作作品后,可以“一稿多投”,将作品同时送往几家出版社,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只能许可一家使用,作者只能与这家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为了保障图书出版者的权益,防止重复出版,许多国家都规定作者必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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