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有问题要咨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指的是,价格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于这一方面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价格违法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 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 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 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 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 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 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 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 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 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 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 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 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 (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 (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 (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 (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 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 (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 罚的; (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 (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 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并应当向经营者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第十六条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经营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 列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 (五)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 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 (六)应予从重处罚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 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除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公 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其改正。 第二十三条有关法律对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 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价格执法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以上就是我们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全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每一样商品的售卖价格国家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能随意的更改商品售卖的价格,不然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就会消费者就有权投诉,那样商家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建议,商家一定要遵守价格标准。 ... ·还没有文章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现在的家庭装修主要包括三种装修方式:半包、清包、全包。半包装修,是指由业主购买主材,装修公司购买辅材。所以,半包装修合同的签订需要更谨慎小心,为了让您远离装修陷阱,今天为您讲一些签订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您一定要记在心里。半包装修合同...... ·沭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沭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当今社会,征收土地似乎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谈话内容中征收土地这个话题经常被谈到。征收土地国家会给于被征收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这也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那么,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以沭阳县为例为您......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必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您知道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份制、公司制改制的类型包括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者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改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改制类型。一般而言,由于股份制改造具有劳力和资本双重结合的属性,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是违约行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否可以成立?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合同违约......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一、公司债券期限《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二、公司债券注册会计师的核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私募基金认购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乙方对自身情况...... ·2022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 ·江宁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包括专利侵权取证、专利维权诉讼、商标......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二)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可以转让牌照可以转让牌照,只不过公司变更股东人员信息之后,备案的牌照也需要调整里面的高管人员,毕竟是咱们公司自己做业务,相当于重新提交申请的牌照,价格也比较高,建议是用现有的壳公司,...... 相关法律问答: ·5月8日在广济医院看病医生急着下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下了 ·在徐州买房居住,户口是铜山县的,在市区缴的养老保险,能在市区办40,50养老保险 ·有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手机号码吗军叔? ·法律纠纷,我们不知道现在怎么办,能否告知 ·1994交了一百块钱养老保险,为什么现在要给退回来 ·双方私下签订装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7岁的少和他人一起殴打并把殴打对象失手从二楼阳台推下一楼怎么判刑 ·残疾人办低保,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
推荐律师
·5月8日在广济医院看病医生急着下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下了 热门城市 ·九江律师 |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