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在生活之中,我们对于商业车险这个词并不陌生,我们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上一份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爱车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能够尽量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国家对于商业车险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哦!
   二、商业车险赔付金额
  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多少由投保的险种所决定,在交通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理赔金额足够的话就会让车主避免了事故带来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或拒赔,那车主就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车险险种多达上百种,汽车保险赔偿比例也会根据所投保的险种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以通常意义上的“全险”为例,简单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不同险种的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支付标准。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买“全险”,可以在常见的交通事故中得到较好的赔偿。
  1、车辆必须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三责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附加三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附加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 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全车盗抢损失险(简称盗抢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附加盗抢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5、车上责任险(包括驾驶员和乘客)。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附加车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座位数协商确定。
  6、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7、车身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在购买车险的时候,我们可以详细了解下各个险种的要求,商业车险是必须购买的,如果不办理商业车险你将会受到很多限制,至于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不同的诉讼案件需要不一样专业的律师,车子商业险的赔偿中人们遇到各类法律难题也可以再次咨询律。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请看以下内容吧。一、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双方当事......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型经济犯罪。我国经济领域打击犯罪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些典型经济案例也层出不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普通民众对于这个问题还都比较陌生。下面我们就带领您学习一下我国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这显然是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开发商迟延交房是......


·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了技术开发项目委托合同,双方都应受合同约束,自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333条规定“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公民的住宅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非法的闯入他人的住宅,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私闯民宅罪。然而,现实中有的人不仅私闯民宅,同时还有打人的行为。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私闯民宅打......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外祖父、外祖母或祖父、祖母死亡的,是否享有丧假?
      不享受;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盐城市看守所会见律师的规定、会见手续、时间
      辩护人或律师会见盐城市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须持哪些证件:律师会见被羁押的......



·南京企业律师
    南京企业律师为企业度身打造专业的一站式法律顾问服务,担任公司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为将会给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进行补偿,那么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许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此时不少夫妻为了减少分割离婚房产的纠纷而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夫妻离......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起诉医院???
·借钱给对方有借条,故意拖欠不还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个体公司的职员婚假,济南工商个体公司职员有多少天婚假包括晚婚假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把国家的铁拿去卖了会被判几年?
·本人在工地打工,因为脾气不好,打了人,结果对方5个人上来把我
·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隔两月,责任书乛未出,肇事者未刑拘?
·政府拟修公路与我签定房屋置换合同,后因其他户签不下去导致不能修路,政府反悔与我签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起诉医院???
·借钱给对方有借条,故意拖欠不还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个体公司的职员婚假,济南工商个体公司职员有多少天婚假包括晚婚假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把国家的铁拿去卖了会被判几年?
·本人在工地打工,因为脾气不好,打了人,结果对方5个人上来把我
·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隔两月,责任书乛未出,肇事者未刑拘?
·政府拟修公路与我签定房屋置换合同,后因其他户签不下去导致不能修路,政府反悔与我签

热门城市

·河东区律师
·上饶律师
·中山律师
·云浮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澄迈律师
·柳州律师
·包头律师
·营口律师
·广安律师
·遂宁律师
·宣城律师
·石家庄律师
·万州区律师
·荆门律师
·青浦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