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
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
房产一方
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
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
夫妻之间赠与
房产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
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
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条件是赠与
房产的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其依据是《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