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对于夫妻来说,养育一个爱情的结晶——孩子,才算是一个爱情的圆满。但是很多夫妻生育子女后,不能很好的面对骤然增大的生活压力,夫妻摩擦增多,最后只能离婚。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已经离婚的父母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二、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生活中,有些父母离婚之后,组建了新家庭,出于各种顾虑,不愿意履行子女抚养义务,也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对子女利益的侵害。遇到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关于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离婚无疑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作为无辜的一方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庇护,那么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了解哪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妥善解决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的共同了解下吧。一、关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1、具体要看离婚是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还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属前者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执行,后者还需到法院就抚养费进行起诉。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你并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男女双方到民政......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


·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现实中,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直接抚养孩子,那么就会产生争议。而这种情况下,自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做出判决。那此时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如......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价格备 注2、车辆金额:3、交车方式(1)交车地点:(2)交车时间:(3)付款方式:(4)付款时间:4、质量保证: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婚姻法》为了更好的保护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别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如果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该怎么进行离婚损害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一、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重大决策的制定。谁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拥有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通常,股东协议书可以有一个条款,规定一些特定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的批准。这种规定可以保护小股东的......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超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范畴的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仅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


·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实施了杀人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无法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对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就有认识偏差。那么,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呢,怎么区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故意杀......



·一起贩毒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后随感
      一起贩毒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后随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



·江宁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包括专利侵权取证、专利维权诉讼、商标......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好好的解决问题,就离婚协议达成统一意见,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这个手段。既然是打官司,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为了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最好找一个律师代理离婚案件。那么,找律师打离婚官司......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仅要求合理正当,还要求符合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程序。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保险理赔不合理,我要提出诉讼,是否超出实效期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你好请问我想寄点生活费给我堂弟用什么方试呢
·饭店员工不慎在店内摔伤,肋骨骨折,支付医疗费用外,要求赔偿六万元,合理吗
·我弟弟霸占我的土地多年,我想要回我的土地,寻求好心律师帮忙
·某患者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因门诊楼楼梯台阶缺损且未有任何提示和防护,导san
·我用WLAN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没有办理套餐,
·合同尾款收不到,如何维权?起诉需要多久?


推荐律师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保险理赔不合理,我要提出诉讼,是否超出实效期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你好请问我想寄点生活费给我堂弟用什么方试呢
·饭店员工不慎在店内摔伤,肋骨骨折,支付医疗费用外,要求赔偿六万元,合理吗
·我弟弟霸占我的土地多年,我想要回我的土地,寻求好心律师帮忙
·某患者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因门诊楼楼梯台阶缺损且未有任何提示和防护,导san
·我用WLAN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没有办理套餐,
·合同尾款收不到,如何维权?起诉需要多久?

热门城市

·连云港律师
·北屯律师
·蓟州区律师
·开封律师
·陵水律师
·甘南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眉山律师
·白城律师
·邵阳律师
·果洛律师
·德州律师
·石柱县律师
·全国律师
·津南区律师
·永川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