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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文司法鉴定 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它包含的内容有很多。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是否由其他鉴定来重新鉴定,要看具体情形。对于这个鉴定也必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个会有一定的审查,具体过程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办事。
有问题要咨询?痕文司法鉴定是什么内容?专业简介: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中心下设痕迹实验室,配备多名痕迹检验高级工程师,可接受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的鉴定。 鉴定项目: 1、人体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手印鉴定、脚印鉴定、耳廓痕迹鉴定、牙齿痕迹鉴定等; 2、工具痕迹鉴定:钥匙、扳手、榔头、木棍、刀具等痕迹鉴定; 3、车辆痕迹鉴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车辆轮迹鉴定、机动车辆号码显现、交通事故痕迹动态分析等; 4、物品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常规用途: 1、指纹手印鉴定:通过对指纹手印的分析和识别,确定案件性质,还原案件事实; 2、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分析、鉴定,可以确定伤害、破坏形成的工具类型,行为人的行为特征,为诉讼提供证据; 3、事故车辆痕迹鉴定:通过对事故车辆的痕迹进行分析鉴定,可以确定肇事车辆、事故形成原因、事故车辆间的关系,为事故处理确定责任提供依据。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 痕迹鉴定的种类 1、痕迹 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现在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运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痕迹的鉴定问题。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 2、指纹 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文书鉴定,是指通过常规观察、显微分析、仪器分析等技术,对各类文书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以及对文书上的印章印文等进行同一认定,对文件形成的时间进行检验。中心文检实验室配有宝捷拿文检仪、高倍材料显微镜、体视显微镜等仪器设备,配备资深、权威的文检鉴定人员。 3、足迹 足迹,是人们在站立和行走时,与地面或其他承受面接触形成的脚掌或鞋、袜等形象痕迹。足迹是刑事案件调查中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物证。 足迹有两大类特征:一是足迹的形象特征,即单个足迹所反映的赤脚、鞋或袜外表结构特征;一是足迹的步伐特征,即单个或成趟足迹,反映人的行走习惯规律的特征,这些特征是经过长期练习和反复实践形成并固定下来的,由于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职业、步行姿势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每个人所反映出的步伐特征也不一样。通过对足迹的分析鉴定,可以判断人的身高、年龄、体重、走路姿势等,还可以分析遗留的时间、作案人逃跑的方向等,在条件较好时,通过足迹循迹追踪,或将足迹作为警犬嗅源,直接抓获或认定犯罪嫌疑人。 4、工具痕迹 工具痕迹,是指利用工具破坏物体或者打击人体时,在物体或人体上形成的痕迹。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上最常见的一种痕迹,作案人使用改锥、钳子撬动压锁、剪切障碍物都会留下工具痕迹。 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分析、鉴定,可以确定作案手段,分析作案人的个人行为特征,为案件性质的确定,为侦查方向的确立提供证据。 5、枪弹痕迹 枪弹痕迹,是指枪支在发射子弹的过程中形成的痕迹。它包括留在弹头、弹壳上的痕迹以及射击附带痕迹。子弹在击发时,通常要经过装弹、射击和排壳3个过程。在机械作用和弹药燃烧后产生的强大压力之下,弹头、弹壳与枪支机件会产生强烈摩擦,从而在弹头、弹壳上形成反映枪管内壁、弹匣口、击针等形象痕迹。在子弹被击发时,伴随着弹头穿射目的物,从枪管喷出的枪油、未燃尽火药、烟垢等微量物质,往往会附着在弹壳壁内部和目的物的弹头入射口表面,这些微量物质就会形成痕迹。 通过对枪弹痕迹的分析,可以判断发射枪支的种类,认定发射枪支;还可以判断作案人的射击距离、射击角度、射击顺序,确定案件的性质,为侦查提供方向。 1、笔迹鉴定,通过对文字特征的鉴定,鉴别书写人; 2、印章印文真伪鉴定,通过印文之间的形态比对来确定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而成; 3、打印、传真、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式、制作工具的种类进行同一性认定; 4、添加、消退、涂改、拼接、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 5、浸湿、污染、破碎、烧毁、褪色、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整复、辨读等; 6、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书压痕及其它压痕的显现、辨读、鉴别等; 7、朱墨时序(印章与文书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别; 8、书写时间鉴定,钢笔,签字笔墨水书写时间、圆珠笔书写时间、印章印文盖印时间等文件形成时间的鉴定。 9、确定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写; 10、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和不同客体上的字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 11、确定文件和文件物证上的字迹、印章等的形成时间; 12、判断文书的真伪。 痕文司法鉴定的内容就是上面的一些内容, 痕文司法鉴定的过程也是相当的严格,对于这个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且不能违反规定,否则是会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定,所以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违反规定。这种司法鉴定是有一定难度的,过程很严格。 ... ·还没有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实践中,有一类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通常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欺诈合同因欺诈订立的...... ·征地补偿标准及要求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及要求是怎样的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的逐步加快,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需求越来大,如何满足这些用地需求?征地成了首选。那么被征地者能拿到多少?该如何安置被征地者?这时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征地补偿方案。如今,国家已经出台了征地补...... ·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缴费途径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产税是相对房产而言的,并且由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所以,对于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多少都会涉及到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第二套房产税如何征收和房产税缴费途径?希望对您有用。一、房...... ·盐城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1、看守所每个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为收物时间。2、地点在盐城市看守所收物会见室。3、对在押人员近亲属寄送的物品,盐城市看守所要严格检查。经检查同意接收的物品、现金,按规定详细登记,并由送钱、物人签字。对于不接收的物品,要求其亲属带......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我办理该事务的事实经过及实际效果:被害人于2014年4月4号中毒身亡,被害人家属从当日起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当地.鉴于没有相关证据线索没有立案侦查,之后被害人家属连......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 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和夫妻共同签署的文件。很多人认为,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因此不能当作离婚证使用。那么,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一、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 相关法律问答: ·房屋延期半交房,房开不赔? ·压工资到底合法吗?,我是做餐饮业服务员的 ·去年起诉的经济纠纷案,是徐法官接的,我想问一下,啥时候法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十几,一直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保险,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我有一条高压线在我房顶穿过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在看守所打的新冠疫苗怎么查询 ·你好我在酒店上班因为和经理发生冲突,我就辞职了,我的工资和提成被扣了一000多,我该怎么办了 ·如果公司说工作6个月才买保险是否合理? ·何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弟老房子宅基地被组民强迫捐 ·我这样的协议离婚后像请求赔偿可以吗 ·用黄太吉煎饼的互联网思维去做律师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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