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基金四大类别。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
《私募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采取的是列举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时原则规定了“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并未排除债权投资的范围;其次,《私募管理办法》秉承“负面清单式”原则,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根据投资方向可以分为:
1、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
3、主要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有:
1、股票类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
2、债券类基金。 主要投资于标准化的债券、非标准化的债券如委托贷款等。
3、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4、混合类基金。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
5、资产证券化基金。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商品、贷款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6、衍生品基金。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7、多资产基金。无限定的主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股票、债权和货币市场工具外的其他金融产品。
8、对冲基金(或绝对收益基金)。基金合同不限制投资标的,也不跟踪业绩比较基准,以为客户提供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策略。
综上所述,目前法律并没有对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投资债权做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对一些条款的解读,私募基金是可以投资债权的。债权应该属于其它投资标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中,私募基金投资债权的不多,大部分都是投资股票、股权等。总的来说,对于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这个说法,我们是持肯定态度的。


...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更有利于防止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解决财产分割也有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那么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有哪些?下面便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新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新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的规定: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一、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1、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


·公司法公司债券承销人的业务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债券承销人的业务有哪些?在债券间接发行中,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发行人发行债券——证券中介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这一证券中介机构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公司债券承销人。从债券承销实践看,债券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


·公司债券股票的区别在哪里
      公司债券股票的区别在哪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入股的所有权凭证,购买股票者就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凭此取得相应的权益,并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由此可看出,债券与股票同为有价证券,是一种资本,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都起到募集社会资金,将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和建设资金的作用。同时......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撤销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有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使工程质量的责任......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一)法律援助案件立案需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


·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由谁承担?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科技的发展,司法鉴定逐渐成为案件侦破不可或缺的证据来源。由于其特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必定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少则几百到数千不等多则上万甚至数十万也有可能。所以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该由谁承担常常是当事人十分关注的!那么,司......



·南通律师谈担保的注意事项、担保债务的处理
      顾先生的朋友马先生向葛先生借款7.5万元,约定日前还清。顾先生在借条“担保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可借款到期后,葛先生多次催讨,马先生避而不见。7个月后,葛先生就对顾先生紧追不舍。其实,顾先生无须担忧。因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此时需要先确定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因为在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


·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如何规定“国民待遇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规定在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谓国民待遇是指,在工业产权保护领域,巴黎公约成员国必须将其给予本国国民的保护同样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巴黎公约中的国民指的是法人和自然人。对于自然人,确定其属于哪一国的国......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生产队机动征用补偿款归谁所
·申请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才会有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两种纳税方案缴纳税费的问题!
·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人了
·关于伤情鉴定,我妈和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打伤(用拳头打头部)
·我想问一下我是五级残现在在公司门卫,如果我要是拿残疾证公司能免多少税钱?
·您好!冒昧打扰了,我是广西的一名乡村小教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件
·顾律师你好,瀛通绿地的债权案子,希望和您合作
·可以解除律师委托退费吗?
·侵占个人财产,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下,我是个个体户,我的员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生产队机动征用补偿款归谁所
·申请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才会有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两种纳税方案缴纳税费的问题!
·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人了
·关于伤情鉴定,我妈和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打伤(用拳头打头部)
·我想问一下我是五级残现在在公司门卫,如果我要是拿残疾证公司能免多少税钱?
·您好!冒昧打扰了,我是广西的一名乡村小教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件
·顾律师你好,瀛通绿地的债权案子,希望和您合作
·可以解除律师委托退费吗?
·侵占个人财产,你好,你好,我想咨询我下,我是个个体户,我的员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热门城市

·汕尾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南京律师
·
江门律师
·
枣庄律师
·
佛山律师
·
台中律师
·
金华律师
·
昆明律师
·
承德律师
·
株洲律师
·
北京律师
·
新余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东方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