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虐待罪的案例分析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1、案例              

  被告人郑某兄妹二人,妹妹已出嫁,母亲早年去世,其父(前丧失劳动能力)一直随其生活。被告人郑某听人说其父有存款五万余元,便向其父询问,其父不承认有存款。三天后,郑某以妻子下岗无收入等理由,要求父亲去妹妹家生活,因女儿家居住困难其父未同意。郑某之妻任某借故对公公进行辱骂,不准其进屋,并将老人推倒在地。某天,其父到见儿子和孙女正在吃饭,便哀求儿子给点饭吃。郑某未予理睬,老人便自盛了一碗饭正在吃时,任某从外面回来,见状便恶语相加,并冲上去把碗抢下来,随后又将老人打了一顿,赶出门外。老人忍无可忍,当众诉冤。之后因生活无着,被迫含愤服毒而死。

  2、案件分歧:此案中,对二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着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郑某、任某的行为应定虐待罪。其理由是:被告人郑某、任某对父亲负有瞻养义务,但二被告人却对老人进行虐待,有饭不给吃,还打骂老人,致使老人含愤自杀、情节恶劣,已构成虐待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行为应定遗弃罪。其理由是: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夫妇对年老多病已失去劳动能力的父亲,具有赡养的义务,且有瞻养能力。但是二被告人以收入不足为借口,拒绝赡养,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3、法院判决以及理由如下:                                  

  第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            

  所谓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行为人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及其身心健康;(2)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常性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3)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4)行为人必须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即虐待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收养关系。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明显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被告人的行为并未侵犯被害人的平等权和身体健康权,而是侵犯了被害人的受赡养的权利;其次,被告人的行为前后只有六天,且并未有摧残、折磨行为,主要是不尽赡养义务的不作为;再次,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虽然也是故意,但故意内容不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折磨,而是故意逃避赡养义务。                                

  第二、被告人郑某、任某的行为应构成遗弃罪                        

  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2)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扶养能力,且明知自己不履行扶养义务会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拒不扶养;(4)行为人须是对被害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在本案中,二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首先,二被告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被害人受扶养的权利。其次,二被告人在客观上将自己年老多病、已经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拒之门外,拒绝对其赡养。被害人给被告人郑某要碗饭吃,不仅没有得到饭吃,反而遭到了被告人任某的辱骂和推打。老人生活无着,含愤自杀。这完全是一种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再次,二被告人由于自己的自私自利,不顾老人的生活,而故意拒绝赡养老人,已具备犯罪的故意。最后,二被告人作为被害人的儿子和儿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被害人显然是负有扶养义务的。                      

  4、案例                          

  被告人王某,被告人马某,系被告人王某之妻。被告人王某与其兄二人按月轮流负担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被告人王某以收入不足等理由,向其兄提出要求,要其兄独自负担母亲的生活费一年。在向其兄说过此事后,未经其兄、母的同意,被告人王某便拒不负担赡养义务。某天早上,其母轮到被告人王某家吃饭,途中与被告人马某相遇,马某便对婆婆进行辱骂,不准其进屋,并将老人推倒在地,某天晚上,其母到王某家,见儿子和几个孩子正在吃饭,便哀求儿子给点饭吃。王某未予理睬,老人便自盛了一碗饭,正吃时,马某从外面回来,见状便恶语相加,并冲上去把碗抢下来,随后又将老人打了一顿,赶出门外,之后因生活无着,被迫含愤服毒而死。

  5、此案在审理中,对定性问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王某、马某的行为应定虐待罪。其理由在于:被告人王某、马某负有赡养义务,但是二被告却对老人进行虐待,有饭不给吃,还打骂老人,致使老人含愤自杀、情节恶劣,已构成虐待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定遗弃罪。其理由在于: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夫妇,对年老多病已失去劳动能力的母亲,具有赡养的义务,且有赡养能力。但是二被告以收入不足为借口,拒绝赡养,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因此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6、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马某的行为应定为遗弃罪。理由如下:

  是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在家庭中受抚养的权利;(2)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抚养而拒绝抚养的抚养义务;(3)行为人在主观上须出于故意,既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抚养义务,有抚养能力,且明知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会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拒不抚养;(4)行为人须是对被害人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被告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被害人受抚养的权利。其次,被告人在客观上将自己年老多病、已经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据之门外,拒绝对其赡养。被害人几次到被告人王某家要碗饭吃,不仅没有得到饭吃,反而遭到了被告人的辱骂和推打。老人生活无着,含愤自杀。这完全是一种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抚养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再次,被告人由于自己的自私自利,不顾老人的生活,而故意拒绝赡养老人,已具备犯罪的故意。最后,被告人作为被害人的儿子和媳妇,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被害人显然的负有抚养义务的。

  7、如何区分虐待与故意伤害

  家庭暴力犯罪,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犯罪主体上,两者一般都是家庭成员;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两者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的客体上,都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对被害人的打骂等行为。但是虐待与故意伤害仍具有一定的区别。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此外,虐待罪有一个加重情节是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类似,但引起死亡或重伤的原因却截然不同。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往往是由于长期的打骂、摧残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被告人长期虐待行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都是一次行为造成的。我们知道,对于家庭暴力犯罪,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犯罪主体上,两者一般都是家庭成员;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两者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的客体上,都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对被害人的打骂等行为。但是虐待与故意伤害仍具有一定的区别。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此外,虐待罪有一个加重情节是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类似,但引起死亡或重伤的原因却截然不同。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往往是由于长期的打骂、摧残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被告人长期虐待行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都是一次行为造成的。虐待行为往往会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的后果。              

  虐待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据的问题,如何取证证明还是个难题。如交通肇事和以交通工具为工具的故意伤害(杀人)在一定程度下就是难以甄别的。...

·洗钱罪的辩护词
      洗钱罪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是否构成洗钱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主管故意、是否扰乱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等。对洗钱罪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1、组织......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定义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法律规定1、《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


·渔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


·如何进行现场实物的封存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规范操作,防止再次污染。需要同时封存的还有同批同类物品,以使检验时做对照检......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照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吗,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吗,需要注意什么?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一、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


·迟延履行的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
      迟延履行的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一、迟延履行的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从迟延履行利息的特性分析出发,正确的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应该是:1、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应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止债务人应支付权利人总额(不包括诉讼费用)。迟延履行利息的作用是对义务人不履行......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追诉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集资诈骗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憎恶了,本身诈骗行为就为世人所不齿,而通过违背法律进行的筹集资金就更加让人十分的憎恨。为了规避规范这种行为,我国刑法中运用法律来惩罚这种行为,也就是集资诈骗罪。那么,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追诉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



·刑事辩护律师: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残疾人殴打抢劫另一残疾人并至受害残疾人重伤。请问这犯罪嫌疑残疾人将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应......



·南京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或一方在公司企业的股权?股权转让,时下已成为夫妻转移、......



·应该怎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罪犯及其家属应该怎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防止罪犯变相逃避刑罚,保外......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在社会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招人来从事生产经营等工作,当选定看上的人才进入单位时,该单位就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约束其行为。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到别的地方,劳动法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虐待罪的案例分析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供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谁负责
·老人的赡养,子女不给钱
·是否能离婚,男方多次离家出走
·涉及2个产品,所有聊天记录我都有
·出租车乘客开门引起的事故
·我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还欠农民工和供应商货款,我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沈律师,别人欠钱,现在所有联系方式联系不到了,能起诉要回
·妻子出走,妻子出走到现在找不到人怎样才能办理离婚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供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谁负责
·老人的赡养,子女不给钱
·是否能离婚,男方多次离家出走
·涉及2个产品,所有聊天记录我都有
·出租车乘客开门引起的事故
·我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还欠农民工和供应商货款,我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沈律师,别人欠钱,现在所有联系方式联系不到了,能起诉要回
·妻子出走,妻子出走到现在找不到人怎样才能办理离婚

热门城市

·铜梁区律师
·昌都律师
·昌吉律师
·珠海律师
·南宁律师
·玉树律师
·武清区律师
·平顶山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菏泽律师
·临夏律师
·昌江律师
·揭阳律师
·平谷区律师
·衡阳律师
·海淀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