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案例分析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1、案例介绍:被告人王欣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深圳市点石软件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2016年1月7日上午,由他创建的快播公司及主管人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欣201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送达了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理由是初步确定其违反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在事发一个月前,快播科技曾连发两条微博表示将关闭QVOD服务器,并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这也就意味着“搜索电影、点开网站、快速播放”的快播模式将不复存在,这更意味着用户无法再使用快播播放器通过第三方网站链接观看大量涉嫌盗版和色情内容。这个仅成立7年时间,2011年营收刚过亿的公司迅速深陷舆论暴风眼中。而在此时,快播科技CEO王欣却“人在香港”,<{{tjlytel}}>失联一个月之久;并谢绝接受任何采访,有员工透露公司“一切正常”,并称“没什么好说的”。事实上,依托快播,数以万计的中“小电影”站曾经历了七年的发展黄金时期。快播播放器的资源搜集模式为站长省去片源开支,在电影、视频领域建立起互联网视频分享阵线,成为站长们赖以生存的避风港。然而一纸2.6亿的天价罚单,使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又重回大众焦点。

  作为一名司法专业的学生,刑法方向的案例正是我专业所接触的,我想就此发表一下对庭审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看法。

  我在网络上看了庭审,从舆论中可见大多数的网友对辩护方的律师表示了支持与赞赏,而公诉人由于在庭审落了下风而被网友所吐槽“大学时候学法要努力,不然就成了快播的公诉人”,<{{tjlytel}}>其实虽然表面上快播的辩护人更令人信服,但我认为最终的结果是未定的。

  我们知道,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从庭审中可以看出,公诉人很难证明快播及其主管有直接故意,所以便在间接故意上做文章。从庭审开始的讯问就可以看出,公诉人层层下套,但是王欣并不上当。

  所谓的间接故意,就是明知所为会有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其发生。本案中,公诉人指控快播的正是这种放任。但从网上传来的庭审中的证据可以看出,快播为了阻止黄色视频传播,还是做了相当的努力,<{{tjlytel}}>包括它的110。但是快播毕竟只是一个播放平台,什么人选择什么内容去观看,快播并不能决定。是的,它没有阻断淫秽视频在快播平台上播放,但这并不能证明它就是放任这种传播。被告人和律师的辩护确实精彩,值得鼓掌。然而媒体以势压人,此时发表针对性明显的评论,意在何为,不就是要影响法官,干扰司法独立吗?可见,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

  大胆预测,算是我信口胡说,承认辩护多么精彩,<{{tjlytel}}>证据多么不扎实,快播涉黄案进展到今天这个程度,无罪判决是不大可能的。否则司法机关就要启动错案追究和国家赔偿。所以,最有可能的结果是,有罪轻判。

  相对的,从快播案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防治。网络最为目前最大的平台,已经为广大的国民所接受,而它的不完全公开性和不确定性给了传播淫秽物品的人群很大的机会。快播最为一个播放软件,虽然没有在官方上说明这是一个淫秽视频播放软件,但是却倍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所利用,并且谁也不知道这种利用快播方主观上是否是属于放任,,从而造成了如今快播公司被起诉。那么,在网络这个广阔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如何做好对传播淫秽物品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防治呢?

  以下摘自中国论文网熊腾飞《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认定及防治》: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地便利,对人类文明发展起着巨大作用,可网络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其特有的虚拟性,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得许多关于网络方面的犯罪问题,还不能及时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对其予以规制。而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正是基于网络传播的快捷性而得以大肆扩散,并逐渐成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想要有效的预防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就要使大多数人能够了解这一犯罪的特典。第一,了解我国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的历史演变以及我国刑法对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规定,虽然我国刑法将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与传统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规定在相同的法条之下,但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与传统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相比有其独特之处。第二,从犯罪构成四要件入手,对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认定进行一一阐述。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客体相同,都为单一客体,侵害的都是公众健康向上的性道德和性风俗。<{{tjlytel}}>对于“淫秽性”的认定,笔者并不能给出具体的定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淫秽性”的认定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关联性原则和以“少数社会精英标准”为原则。对于淫秽电子信息,只有能够重现并能反复再现的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网络裸聊行为,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均不构成犯罪,对那些组织他人在网络上进行淫秽表演的组织者,应该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定罪处罚。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方式中,<{{tjlytel}}>上传和下载行为一般都不构成犯罪,对于建立超链接直接指向显示的淫秽电子信息,网络用户只要点击该链接就能直接导入承载淫秽信息的网页,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可以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对于朋友或同事之间互相转发一些淫秽电子信息,只能认为他们情趣不高,而不能将其纳入到刑法的打击范围。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所牟之利只能是财产性利益,既可以是直接利益,也可以是间接利益。第三,提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防治措施,实行网络实名制并不能有效防止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对其最好的治理方式还是通过网络道德教育,提高网络用户们的自身道德素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问题。

  2、王某某接到以前同事刘某的电话邀请其去泉城广场游玩后欣然赴约。一个多小时后,王某某到达泉城广场的泉标附近。此时,一张网已经悄无声息地张开,周围几个便衣民警慢慢将其包围。在王某某还没明白什么事情时,几个民警迅速将其抓获。王某某事后才知道,刘某的邀请原来是个陷阱。

  刘某,男,34岁,是某市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板,靠提供便民信息以及做网络广告挣钱。王某某,男,24岁,2008年4月份经亲戚朋友介绍进入刘某所在公司打工。

  网络警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中文域名“恋足吧”的网站,通过注册会员形式传播淫秽物品。截止2009年5月份网站注册会员达1300余人次,含165张淫秽色情图片。而刘某就是该网站的创办人。<{{tjlytel}}>警察经过技术手段将刘某在公司抓获。刘某经审讯供述网站是其建立的,但具体内容由王某某负责。警察授意刘某与王某某联系,诱捕了王某某。

  爱好恋足,建立恋足网站

  2008年6、7月份,刘某想建立个网站投放广告,向王某某征求建议。王某某喜欢女人的脚,也就是有恋足的爱好,便向刘某建议建立个恋足的网站。刘某当时没有表明态度,但事后几天告知王某某,已经申请注册了域名,开通了服务器,也做好了网站的框架结构。刘某在该网站上设定了两个管理员账户,要求王某某负责网站的具体内容。<{{tjlytel}}>刘某在建立网站结构的时候为提高点击率将栏目名称改为“SM文章”“SM图库”等。王某某得到授权后,发布了一些关于恋足方面的文章和图片。刘某在该网站上设了一个GOOGLE广告。建立该网站不久,王某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离开了该公司。当时两人没有对该网站的管理情况予以说明。2009年7月份,网络警察发现该网站截止2009年5月份网站注册会员达20000多名,含165张淫秽色情图片。律师介入,决定无罪辩护

  王某某被拘留后不到一月就办理了取保候审,与家人一起委托了律师。王某某声称自己只发布了一些恋足的图片,没有发布任何与性行为有关的图片。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检察院联系复印了案卷。但是案卷里面的关键证据即存储160多张淫秽图片的光盘,公安机关并没有移交到检察院。直到案件移送到法院,律师才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核心证据。

  主要证据有:一、刘某和王某某的供述及其他证人证词,证明王某某的确在刘某公司负责管理该网站。

  二、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等,证明网站的内容。

  三、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证明所发图片有161张淫秽图片。

  四、储存淫秽图片的DVD光盘。

  根据以上证据能够证明的内容是,他人(网名为“懂您”)在王某某曾经管理过的恋足网站发布大量淫秽图片。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与王某某及家人沟通,决定做无罪辩护。

  开庭审理,控辩激烈交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公诉方指控,经被告人王某某提议,刘某(另案处理,也没到庭)申请域名,建立“恋足吧”。二人任该网站管理员。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管理的网站上提供直接链接,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根据律师的意见,简单陈述,<{{tjlytel}}>自己没有发布淫秽图片,是否有罪由法律决定,自己不懂。但在法庭书记员预先输入电脑的陈述中却有“在自己网站上提供了色情信息直接链接”的表述,律师及时提请法庭将其予以删除。

  随后,公诉方开始了提问,其提问的重点在于王某某是否在离开该公司后还有管理责任。辩护人也将重点放在此处,这是声东击西的考虑。对于关键的发问就只有一句“你的网站是否提供了色情信息的直接链接”,<{{tjlytel}}>被告人王某某称“没有”。自此,辩护人完成了调查阶段的主要任务。

  对于网站的会员数、点击量,等问题没法质疑,也对本案的定性不产生影响。因为淫秽图片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数量。对于其他证据,辩护人只简单提下异议。在161张图片中,根据常人看都是很正常图片,一丁点的性暗示也没有,却定性为淫秽图片。辩护人向法庭提了异议,但没有申请重新鉴定,因为即使去掉三十张也达到了定罪的程度。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仍将本案重点放在王某某离开公司后是否具有管理的义务上。辩护人简单列明理由说明王某某不具有管理的义务后开始进行了重点反击。辩护人称:恋足吧论坛上面的淫秽图片主要是超级版主“懂您”直接发布的,<{{tjlytel}}>而并不是论坛提供的直接链接。(2010)3号司法解释,将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淫秽信息的行为定为犯罪行为。但本案发生在该司法解释生效之前,不适用本案。(具体见辩护词)

  开庭之后,公诉方申请补充侦查。但期限届满后,没有提供任何有关“提供直接链接”的证据。

  第二次开庭,公诉人第一轮辩论没有说话。辩护人称本案的关键不在于王某某是否具有管理的义务,而是是否提供了色情直接链接。没想到公诉人却说,本案的关键就在于王某某是否具有管理的义务,<{{tjlytel}}>因为他人在他管理的网站上发布淫秽图片根据(2010)3号司法解释同样是犯罪行为。辩护人喜出望外,向法庭称,公诉人以“提供淫秽信息直接链接”为由起诉,现在却变更为“允许或放任他人发布淫秽信息”说明公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提供淫秽信息直接链接”,本案的起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诉人声称以新的司法解释追究违反罪刑法定的原则。定罪无据,控方无奈撤诉。...

·受贿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之非法证据排除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六千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侦查机关在控制章某某刑事传唤章某某期间,没有出具相关法律手续,也没有制作谈话笔录,至刑事拘留章某某,仍没有对章某某制作询问笔录,故侦查机关的前期侦查行......


·聚众斗殴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聚众斗殴罪的定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妨碍作证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妨碍作证罪的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伪造货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伪造货币罪的定义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符合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件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无偿获得律师的帮助。那么,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当今社会,由于二手房房价相对比较便宜,因此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
      当今社会,由于二手房房价相对比较便宜,因此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如果买了二手房后悔想要退房时,你知道二手房的退房协议该如何写吗?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在下文介绍了二手房退房协议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退房协议(一)甲方:????????......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在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如果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或主张适用违约金就不能计付利息的,明显对守约的承包方不公。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法规......


·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定性
      1、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时,首先应当考虑到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以及债务的存在期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是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构成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但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发生事故,怎么来对摩托车无照责任划分
      发生事故,怎么来对摩托车无照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无照的规定如下: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



·上海市黄浦区离婚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房产股权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上海市黄浦区离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离婚法律服务,如涉外婚姻、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诉讼离......



·泗阳县看守所
    泗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中路。律师提示:泗阳看守所执行......



·通过关系贷款约定报酬是否有效?
      甲与银行行长是同学关系,乙想通过甲向该行贷款,并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向甲支付报酬。但实际贷款后乙关没有向甲支付报酬,甲起诉乙。律师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甲为乙申请贷款确实付出了劳务,按照甲乙的约定,甲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由于甲与乙与银行行长......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一、未尽到说明义务的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


·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的道路交通规划现在纳入了我国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中,这样的规划有利于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安徽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就业率。但是这样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频发发生,如何有效的防范安徽省交通事故成为了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案例分析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试用期过后第四个月将被辞退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醉驾在高速公路单方事故,闯到高速护栏,赔付2800元,酒测1
·你好,现在去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能见到人吗
·不知情是否是人,汽车夜间行驶在主路上,压过一个物体,
·请问一下容留他人吸x本人也吸要判刑吗?判多久?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多少钱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试用期过后第四个月将被辞退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醉驾在高速公路单方事故,闯到高速护栏,赔付2800元,酒测1
·你好,现在去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能见到人吗
·不知情是否是人,汽车夜间行驶在主路上,压过一个物体,
·请问一下容留他人吸x本人也吸要判刑吗?判多久?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多少钱

热门城市

·银川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双桥区律师
·宁德律师
·廊坊律师
·钦州律师
·塔城律师
·新乡律师
·基隆律师
·威海律师
·德阳律师
·珠海律师
·唐山律师
·阜新律师
·桂林律师
·城口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