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
基金的募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
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证券投资
基金的依法募集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
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
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
基金、开放型
基金;有契约型
基金、公司型
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
股票基金、货币市场
基金、期权
基金、房地产
基金等等。
一、注册
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
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
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
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
基金管理公司的流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入资手续
4、办理验资
5、登记注册
6、领取营业执照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基本户
10、划资
三、注册
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1、接受其他
股权投资
基金委托,从事非
证券类的
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3)二级市场
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
股权投资
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4)
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5)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6)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7)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8)法律、法规以及外资
股权投资
基金设立文件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2、接受其他
股权投资
基金委托,从事非
证券类的
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3、非
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
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提前了解清楚公司的设立流程,可以为以后的创业打下基础,取得创业先机。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是有一套的严格的标准的。首先,公司需要有名称,上报名称审核登记后,需要进行企业验资,后续程序可直接按照流程提示,方可完成办理。设立公司是创业环节中关键的一步,这意味着今后的经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