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指因
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
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主要种类:
合同效力纠纷
1.无效
合同纠纷,是指因
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2.有效
合同纠纷,指在
合同生效的前提下,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
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
合同订立后
合同当事人对
合同内容的解释,
合同的履行及
违约责任,
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
合同纠纷为有效
合同纠纷。
口头和书面
合同纠纷
1.口头
合同纠纷
是指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
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2. 书面
合同纠纷 是指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
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国内和涉外
合同纠纷
有无名
合同纠纷
这是从
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
合同进行划分。
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
合同为有名
合同,其他
合同则为无名
合同。
标准和非标准
合同纠纷
除上述五种划分
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
合同订立纠纷、
合同履行纠纷、
合同变更纠纷、
合同转让纠纷、
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二、无效
合同的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7、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