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进行举证的时候,具体需要考虑的原则不同。并且一般是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利。那针对离婚案件来看,您知道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
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2、物证
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就不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存戒心时,此类证据很难获得。(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4、证人证言
一是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证明力相对较低。二是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成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三是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5、当事人的陈述
由于婚姻案件取证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当庭陈述上面,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律师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针对《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具体到某个案件中的时候,并不需要当事人收集到所有的证据类型,只要收集到的证据能够有效的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是有用的。关于离婚中的证据原则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

·结婚半年离婚流产一次怎么赔偿
      并不是每一个小生命的诞生都是令人惊喜的,如果婚后婚姻生活不美满,双方预离婚,不希望孩子的诞生,会选择流产。众所周知,流产对女性的伤害非常大,而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中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并且符合某些条件的,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下结婚半......


·按照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与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保险,而这里所说的保险主要是指五险一金,当然,是否购买齐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三险是必须的。那么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具体基数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9%,......


·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的目的,通常都是以结婚,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那要是在给付了彩礼之后,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可能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中国现在正处于快节奏的生活,干什么都快,结婚快离婚也快。当一对夫妻缘分走到尽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时,离婚就成了让双方都得到解脱的无奈选择,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许多离婚当事人来说,离婚财产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有的夫妻为此在法庭上争的口沫横飞甚至翻脸不认人,完全不顾之前的感情。那么感情破裂离婚财......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那么此时也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而此时若诉讼离婚要孩子的话,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有利证据才行,不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那到底此时要提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离婚夫妻因为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水洛镇(新光村、新兴村、贺庄村、何马村、中川村、徐碾村、李碾村、李庄村、西关村、东关村、二李村、郭堡村);南坪乡(大李村、沈坪村、靳家大庄村、中靳村、......


·车险理赔程序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在开车出了险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够了解这些流程,您在索赔的时候就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保险赔偿。千万别等开车出了事,您才去了解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保险索赔程序: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


·客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票款的合同。该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的除外。”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旅客取得的车(船、机)票......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子女 抚养、婚姻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从婚姻家庭的细腻视角处理情感纠纷,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并运用敏锐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及时发现案件争议焦点和关键,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较深入的研究分析,化解矛盾,增进互信,积极灵活运用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化解矛盾,妥善处理......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发表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王XX,女,汉族,出生于1980年1月12日,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沙桥路XX号XX幢7楼14号,身份证号码5130211980011XX,联系电话:158818XXX因蒋XX诉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于2013年12月11日下发(2014)大竹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具有哪些基本要素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具有哪些基本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可。注意关于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可以具体展开。比如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则需要相应明确的......


·交付动产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对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属于交付动产的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时,具体的执行......


·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吗,能否重复约定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看到试用期期限快要届满了,就找各种借口想要与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换言之,也就是变相的延长劳动者试用期的期限。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吗?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孩子抚养权问题
·公司发生转让,员工合约未到期,员工继续在该公司任职,但工作性质发生变化
·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
·我姐的前夫在没有离婚前借我的钱,我有转账凭证,我现在要钱,他
·我离婚找一名律师
·被朋友骗着帮忙在名校贷申请了15000贷款,现在一直拖着不还款我该怎么办,名校贷也一直打电话催我
·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
·司法鉴定不公正可以从新鉴定吗
·暖气楼水六楼把我家淹了,暖气漏水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咨询,我于今天三月份开单位车在回家的路上撞上一位人
·光山看守所有在羁押人?
·帮别人打架,后来帮别人砍伤了,大概要判多久


推荐律师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孩子抚养权问题
·公司发生转让,员工合约未到期,员工继续在该公司任职,但工作性质发生变化
·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
·我姐的前夫在没有离婚前借我的钱,我有转账凭证,我现在要钱,他
·我离婚找一名律师
·被朋友骗着帮忙在名校贷申请了15000贷款,现在一直拖着不还款我该怎么办,名校贷也一直打电话催我
·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
·司法鉴定不公正可以从新鉴定吗
·暖气楼水六楼把我家淹了,暖气漏水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咨询,我于今天三月份开单位车在回家的路上撞上一位人
·光山看守所有在羁押人?
·帮别人打架,后来帮别人砍伤了,大概要判多久

热门城市

·漯河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芜湖律师
·
广安律师
·
营口律师
·
大兴区律师
·
昌平区律师
·
丽水律师
·
文昌律师
·
铜仁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焦作律师
·
新余律师
·
莆田律师
·
黔南律师
·
南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