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离婚的情形很多,离婚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离婚都离不开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考虑下孩子的问题,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有的父母也想把财产分割一部分孩子。但是财产分割也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孩子自己的财产,孩子是可以参与。对于孩子如何参与分割财产,您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二、孩子抚养权分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可以吗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夫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不小,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也是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涉及到孩子个人财产,如奖学金等,夫妻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孩子的财产的。因此孩子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无法参与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愿意给孩子的,这是允许的。

...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夫妻想要离婚的,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的。而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下,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呢
      在这个思想越来越开放的社会,人们不再像以前保守封建,上门女婿已不足为奇,当他们和女方的感情不和时就涉及到离婚问题,这时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就成了这类离婚案件的重点问题,有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上门女婿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一般离婚案件相同吗?下面就和的我们一起去详细的了解。一、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那势必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而此时,夫妻离婚的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此时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律依据?
      当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当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去法院判决离婚也成了最后的选择,可是法院怎么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呢?下面就详细为您详细罗列一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的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偶尔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会出现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那么相对应的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7年适用的相关法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l来带您了解下。一、国家......


·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
      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现在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很多企业都和境外企业有业务往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跨境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一起学习下吧。一、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在生活中,有人拿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您,中伤您,这就算是一种诽
      在生活中,有人拿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您,中伤您,这就算是一种诽谤。诽谤这个行为,轻则使人名誉扫地,重则可能会导致人死亡。所以,在真相还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要随便随便地去诽谤他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很容易触及法律构成诽谤罪。那么,诽谤致死构成诽谤......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的救济
      2012年3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急匆匆地冲进我办公室。经接待得知她是某单位的会计,在外出办事的路上,随身携带的包丢失了,关键包中有三张承兑汇票,涉及金额巨大。得知情况后,我告知其抓紧时间进行公示催告,..时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此后的一周......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经验谈
      刑事代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经验谈:1.选准角度: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比如一起“某校足球队队员杀人案”。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什么是留置权人?
      什么是留置权人?对于留置权,最早这一概念出现在《德国民法典》。尽管历史发展进程中,各国民法对留置权都作了规定,但一般认为,留置权源于罗马的“恶意抗辩权”。那么,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定义中,什么是留置权,什么是留置权人呢?今天,我们请到对此进行解......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也是为了保护妇女而设立的罪名,因为强奸罪并不能全面保护妇女的身体自由权,所以很有必要设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那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


·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是否违法
      当您在找工作的时候,您可能会发现,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周六也上班,也就是员工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是否违法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一、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是否违法最常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你给写诉状难道没有问他是因为他在外面保养小三,给她
·在职职工怎样补交以前未交的养老金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关于乡镇户口到市三甲医院住院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我帮人运货,他让我帮忙卸货,从车上摔下来,对方不愿承担责任
·几年前买了一套二首房,但房主迟迟不办房产证,如果退房能按现在
·集体土地预留路被邻居耕种,无法通行
·段律师您好! 我是武警部队退役的老兵,在部队服役12年于2
·18岁可以办身份证吗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我是单身在房本上加了一个别人的名,房本儿也下来啦,贷款我们
·36岁男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分割
·性格不合,有xx博喝酒嗜好,屡教不改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请问你给写诉状难道没有问他是因为他在外面保养小三,给她
·在职职工怎样补交以前未交的养老金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关于乡镇户口到市三甲医院住院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我帮人运货,他让我帮忙卸货,从车上摔下来,对方不愿承担责任
·几年前买了一套二首房,但房主迟迟不办房产证,如果退房能按现在
·集体土地预留路被邻居耕种,无法通行
·段律师您好! 我是武警部队退役的老兵,在部队服役12年于2
·18岁可以办身份证吗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我是单身在房本上加了一个别人的名,房本儿也下来啦,贷款我们
·36岁男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分割
·性格不合,有xx博喝酒嗜好,屡教不改

热门城市

·河北律师
·
榆林律师
·
非洲律师
·
吉林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嘉义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朔州律师
·
岳阳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松原律师
·
保山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咸宁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