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一、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
清算组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清偿的数额内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但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有清偿能力都具有十分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不可能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由于对外担保而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的数额尚无法确定。因此,破产企业向被担保人追偿金额在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之前无法确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定的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的条件,只能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二、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程序规范,账务处理的就会很顺利,也会减少股东账务处理的麻烦。对涉及到股东利益、权利以及债务的账务,一定要确保责任明确,以免给后期破产程序带来麻烦。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浏览延伸阅读的内容。


...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个人申请破产会影响家人吗
      个人申请破产会影响家人吗一、个人破产是否会对家人有影响因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个人破产法,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所以不会存在个人破产对家人产生影响的后果。所谓“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破产,且法人的破产是以公司的资产为限额承担责任,并不会要求拿出家庭财产作为偿还债务的的......


·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
      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一、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1、......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一、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是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二、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适用条件的区别(一......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
      总有新闻报道新生婴儿被遗弃在厕所里,可能是婴儿生下来有天生缺陷或者疾病便被父母抛弃扔在草丛中。遇到类似这种情况的您当然就会特别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犯罪,那么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呢?下面让我们用法律知识来为你解答。一、什么是遗弃罪?根......


·民事诉讼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有哪些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


·社保怎么交划算?具体怎么缴纳
      社保是现阶段对员工来说最重要的一个保险。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应为员工办理社保,社保的缴纳方式是企业与个人一起负担相应的比例进行缴纳。很多人会问社保怎么交划算,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五险一金”怎么缴纳划算1、养老保险缴......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一、债权债务格式范本某某村债务公开明细表起讫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公布单位:某某村单位:元发生时间应付单位应付金额约定归还时间种粮直补681.60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4,012.43直接管护费4,618.44所......



·淮安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江苏省淮安市除了一个市看守所之外,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在各个县和楚州区均有独立的看守所。★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北京律师谈公司内部借款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原告石某某系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总经理,被告杨某某曾系该单位的员工。2010年5月4日,杨某某书写借条,该借条载明:今收到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010年6月24日,杨某某书写借条,该借条载明:今借到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房......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也不是说可以随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吸x冒用他人身份证后自首怀孕了该判什?
·老公背着我刚买的钻戒可是我不想要可以退?
·南京首次点名通报9起“小苍蝇”违规案件
·永远不要去舒城县在这里2020多年来没去过好好生活永远不
·电脑丢了怎么办,我能得多少赔偿
·民间借贷败诉,需要上诉律师
·限制行为人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你好,农村建房时工人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人伤,工资只有微信转账没有标注工资发放
·你好,一个朋友干工程的,他让我给员工负责转生活费,说要办个公卡,需要两个人身份证,办好我把卡拿上每
·个人所得税的登录名被占用了怎么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吸x冒用他人身份证后自首怀孕了该判什?
·老公背着我刚买的钻戒可是我不想要可以退?
·南京首次点名通报9起“小苍蝇”违规案件
·永远不要去舒城县在这里2020多年来没去过好好生活永远不
·电脑丢了怎么办,我能得多少赔偿
·民间借贷败诉,需要上诉律师
·限制行为人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你好,农村建房时工人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人伤,工资只有微信转账没有标注工资发放
·你好,一个朋友干工程的,他让我给员工负责转生活费,说要办个公卡,需要两个人身份证,办好我把卡拿上每
·个人所得税的登录名被占用了怎么

热门城市

·湖南律师
·
巴南区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东莞律师
·
青海律师
·
台中律师
·
齐齐哈尔律师
·
保定律师
·
银川律师
·
漯河律师
·
新乡律师
·
松原律师
·
和田律师
·
郑州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浙江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