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人,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证,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注:1、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复制品所在地;
    2、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的责任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是指出版者出版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由出版者承担侵权责任,其责任大小,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而定。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取得授权,因此,出版者应当对委托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侵权人委托出版的出版物,应依法处置,即......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共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于陈列在室外公众场所的艺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因侵权复......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对减刑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
      一、拒不支付劳动劳动报酬罪的量刑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
      一、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在公安机关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后期的返还被害人财产时,会将受害人之前在参于非法集资活动时所收取的利息,抵扣......


·如何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图书出版合同的内容应由作品的著作权人与图书出版者协商确定。下列的格式和条款可供参考。图书出版合同甲方:作者姓名乙方:出版者名称双方就作品XX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创作XX,于X年X月前交稿,并保证书稿达到出版要求。二、甲方将作品XX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专有......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近年来,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逐渐增多,更好的把握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律所将针对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特点,分析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以便您能更好的防范。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威海各市区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导航
      威海市看守所在哪?威海市看守所怎么走?怎么去威海市看守所?威海市市区及市县区的看守所整......



·丹阳交通事故律师
    丹阳交通律师事故提供丹阳市及镇江市交通事故、事故赔偿、交通肇事方面的律师服务,帮助......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是要支付一定的金额,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土地都会发放的一项证明,买地......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管......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处理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在借他人钱之后不归还,这种人是十分让人讨厌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出借人该怎么办呢?如果向法院告对方,此时对方需要坐牢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对方借钱不还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老婆海门的可以报销生孩费用吗?(在太仓生的)
·我叔叔在工地突然意外死亡,法医给结果是&#16845;死,现
·我父母就我一个女儿现在已70岁了独生子女证也没有我应该找那里现在还能办吗
·高速上追尾,给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从什么时候算,认定了工伤没赔偿了要求赔偿
·在工厂上班打架 后,一方跑了,受伤人还在医院怎么办
·在工地负责 收货单都是我签字 现在供货商没要到钱 要起诉我
·目前两个小孩大的五岁,小的三个月、想离婚老公不同意,原因去年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我老婆海门的可以报销生孩费用吗?(在太仓生的)
·我叔叔在工地突然意外死亡,法医给结果是&#16845;死,现
·我父母就我一个女儿现在已70岁了独生子女证也没有我应该找那里现在还能办吗
·高速上追尾,给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从什么时候算,认定了工伤没赔偿了要求赔偿
·在工厂上班打架 后,一方跑了,受伤人还在医院怎么办
·在工地负责 收货单都是我签字 现在供货商没要到钱 要起诉我
·目前两个小孩大的五岁,小的三个月、想离婚老公不同意,原因去年

热门城市

·大足区律师
·南昌律师
·福州律师
·朝阳区律师
·长沙律师
·甘南律师
·衡阳律师
·白沙律师
·郑州律师
·三亚律师
·新北律师
·渭南律师
·嘉兴律师
·宁波律师
·双鸭山律师
·晋城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