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必须进行诉讼,那您知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二、诉讼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而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诉讼离婚必须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而在离婚的时候也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若不是必须诉讼的话,则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相比起来,比诉讼离婚要简单很多。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针对离婚过程当中和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通常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要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附带孩子抚养权离......


·关于没上班怎么付抚养费的回答
      夫妻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时,除了要考虑孩子的实际使用外还应该考虑父母的收入水平。有的人认为没上班怎么付抚养费,那就不付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父母抚养孩子这是义务,不能推脱的。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


·女生犯强奸罪会被怎么处罚?
      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一致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等法律规范。在刑事法律规范中,规定了男性若强奸女性,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若是女生犯强奸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会被怎么处罚呢?一、女生犯强奸罪会被怎么处罚?女性无法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17年新婚姻法有哪些更改
      婚姻是人们认为的的爱情的归属,一段好的爱情,必将成就好的婚姻。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国家对于《婚姻法》的更新完善,也是按照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所进行的修改。那么对于17年新婚姻法最新条例,您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述。17年新婚姻法的有关条例的修改,以及增加项,是......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


·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在......


·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一般做出了期限的约定的,而原则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单位提前辞退员工和员工提前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要是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给单位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劳动法》......


·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是怎么回事
      一、为什么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从用地属性上来讲,一般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那么土地使用权确实是只有40年的。公寓房一般适用商用水电,不通天燃气,虽然可以居住,但其本质上来说还是商业用途是不落户的。一般40年使用权......


·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多久之内作出
      受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积极申报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自己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当然此时法律规定的认定时效就要长一些,从事故发生之后开始计算为期一年。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作出认定结果,给当事人送达工伤认定书。究竟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可以作......


·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



·贵律师办理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成功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一、案情简介 2018年5月份至2019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孟某某在xx县、xx市等地先后......



·广德县看守所
    浙江省广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广德县桃州镇高湖村(原高湖茶场),高湖驾校对面,是广德县......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当中,即使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的话,需要缴纳很多的费用,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进行离婚,这其中有很多一部分人的原因都是因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只好通过法院强制进行离婚的裁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一年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飞速变化,旧公司法对于出资规定的条款已越来越不适用,所以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出台了。那么,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房产上的争议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工商封了的机子能搞回吗?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老太太女儿的房子我爸爸有权力要嘛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未婚生育,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
·亲戚给另一个亲戚做了法人代表签字贷00w,但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法人代表是否需


推荐律师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离婚后对房产上的争议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工商封了的机子能搞回吗?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老太太女儿的房子我爸爸有权力要嘛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未婚生育,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
·亲戚给另一个亲戚做了法人代表签字贷00w,但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法人代表是否需

热门城市

·广元律师
·新疆律师
·咸宁律师
·烟台律师
·佳木斯律师
·恩施律师
·张家界律师
·湖北律师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漳州律师
·河源律师
·赣州律师
·运城律师
·屯昌律师
·海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